银监会要求股份制商行增强董事独立性
2007年11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苗燕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日前在2007年股份制商业银行新任董事培训班开班式上表示,鉴于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银监会要求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在履职能力上要充分发挥专业性、增强董事的独立性以及高度关注和谐性。
刘明康指出,银行具有资金杠杆率高、信息不对称性高、利益关联度高和失败容忍度低的“三高一低”特征,这对银行公司治理有效性和董事履职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刘明康强调,银监会对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在履职能力上提出以下三点要求:充分发挥专业性。要加强风险意识和资本意识,处理好银行风险控制和规模扩张的关系;增强董事的独立性,还要进一步加强股权董事的独立性,股权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他们必须把银行的长期利益放在股东的短期利益之前;高度关注和谐性。要在建立良好治理规则的前提下,科学处理好董事会与党委、高管层、监事会、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系,董事会内部也要注意和谐,以增强银行公司治理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