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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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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2007年11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07-032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已经本公司董事会2007年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7]28号文《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07年4月24日,公司启动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工作方案的安排,公司本次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分四个阶段,4月30日前完成第一阶段发动和宣传阶段的工作;5月3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自查阶段的工作;7月31日前完成公众评议阶段工作;10月30日前完成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公司不仅明确了各阶段的工作目标、时间安排,还划分了各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并组织成立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加强组织保障。公司董事长徐品云先生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确保了本次活动的顺利进行。

      ①4月30日,公司在学习领会中国证监会《通知》和中国证监会云南证监局(以下简称“云南证监局”)【2007】86号文《云南证监局关于转发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的基础上,制定并向云南证监局上报了《关于贯彻落实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方案》。

      ②从5月1日起,公司按照治理专项活动工作计划的安排,组织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认真学习和领会《通知》精神及《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9号),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组织落实好公司的治理专项工作。公司通过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提出整改方向。通过对照《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的100项内容和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自查工作,撰写完成了《关于贯彻落实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

      ③5月30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2007年第3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并于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数据报送平台上报云南证监局。

      ④7月14日,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继续搞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上市部函【2007】61号)和《云南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证监【2007】157号)的精神,由云南证监局专门组织我公司有关人员召开了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整改的座谈会。会议由云南证监局上市处主持召开,云南证监局上市处主要领导等三人,我公司徐品云董事长、徐军总经理、王奔监事会主席、高福兴董事、颜中东董事、邓永清董事、董事会秘书肖功伟、财务总监朱建华、证券事务代表刘露参加了座谈。

      会议上,公司向证监局领导汇报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情况和整改计划,公司在前阶段认真检查了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作出了相应的整改计划。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在会上各自发表了对公司治理活动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到会人员一致认为目前公司在治理方面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公司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做好这次专项治理活动的工作,重点一是要尽快建立健全公司层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风险防范机制;重点二是尽快完善子公司在投资、担保、关联交易等决策及审批程序和制度。重点三是增补一名独立董事,健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结构,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重点四是规范公司监事兼任除监事职务之外的任职问题,以及按规定补充职工监事;同时结合公司现况,探索并建立合适的激励机制,提高公司运营的透明度,积极做好投资者管理等各项工作。希望通过这次治理专项活动,规范公司经营,规范股东行为,搞好团结,树立信心,做大做强物流业。

      云南证监局上市处主要领导针对我公司该专项活动情况作了重要讲话:保税科技的治理问题应该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在很多方面存在问题,单从一个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上出现的问题,就反映出公司在治理结构上是存在重大的缺陷。公司在自查活动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查找问题不全面,包括原来公司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没有在自查报告里面反映,这样的风险你不揭示让投资者知道,这是对投资者极不负责任的态度,所以在揭示公司存在的问题上还不够全面,有些还是一些重大的问题,遮遮掩掩的,这不行,这要重新做。保税科技的事是谈得多做得少,做了不见效果。证监局上市处主要领导针对性地用“制度、执行、追究”六个字概括了我公司当前必须抓紧做实的三个方面的工作,并对公司即将开展的下阶段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建议。

      ⑤8月26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2007年第5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重新修改过的《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⑥8月29日,经云南证监局核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公告,并设立了专门的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听取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⑦8月30日起,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治理情况和整改计划的评议。

      ⑧9月5日,为了与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股东及投资者对公司治理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公司发布了《召开专项治理活动说明会的公告》,公司拟举行“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投资者交流、说明会”,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将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相关问题进行交流,欢迎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者、媒体踊跃参加。

      ⑨9月21日,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投资者交流、说明会如期举行。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召集人、董事会秘书等参加了交流。本次交流会除了云南本地有两家媒体外,无其他中小股东和投资者现场参会,会前投资者陆宏翔给公司发来名为《公司自查报告的股东评议》的电子邮件,公司在交流会上将该邮件作为重要的会议材料提交给公司参会人员。

      会议以《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为主要内容进行了交流,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别介绍了公司的治理专项活动情况和经营情况,并回答了媒体提出的问题。

      ⑩;10月27日、28日,云南证监局对本公司进行了公司治理活动的现场检查。

      公司董事长徐品云、总经理蓝建秋、监事会召集人王奔、独立董事彭良波、长江国际总经理高福兴、董事会秘书肖功伟、财务总监朱建华、证券事务代表刘露参加了该次现场检查,与云南证监局相关人员就公司治理问题进行了良好的交流。

      ⑾11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评价《上交所的意见》:

      “公司两大股东长期争夺股权,阻碍公司治理和发展,目前已开始得到逐步改善。我部建议,公司应当以本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公司内部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强化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意识,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二、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存在的问题

      (一)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

      在公司自查阶段,除《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中发现的公司治理中的问题外(见本公司临2007-019号公告),公司针对长江国际管理中的风险做了分析,认为长江国际已经发清货物未收到保管货物仓储费形成的应收款,风险较高。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加快资金回笼及相关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 2007年10月10日,本公司给长江国际发出了《稽核通知书》,公司成立专项稽核小组,于10月15日开始对该子公司的应收款进行稽核。

      (二)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社会公众评议阶段收到公众评议的情况

      1、自8月29日,经云南证监局核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公告,并设立了专门的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听取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起,公司对外公布的邮箱一共收到电子邮件11封,公司已经将相应的评议邮件发给每位董事及监事会,并在云南证监局对本公司进行公司治理活动的现场检查时作为现场材料予以提供:(其中有9封来自持有本公司股份八年的流通股投资者陆宏翔先生);

      2、对陆宏翔先生揭示的公司七个方面的问题,公司将督促监事会落实,一经落实,公司将按本公司《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处罚,涉及犯罪的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公司将一如既往的欢迎社会公众及投资者对公司运作,高管人员在履行职务时的违法、违规的行为继续监督。

      (三)云南证监局现场检查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情况发现的问题

      经过现场检查,公司在治理方面除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中发现的问题以外,在“三会”运作等方面有待改进:

      1、公司第一、二大股东过去存在控制权争夺情况,各自委派的董事、高管在执行公司股东意愿的过程中在董事会层面和经营层面展开争夺,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决策和生产经营,虽然目前已开始得到逐步改善,但还需要继续加强股东之间的合作,为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做大做强公司。

      2、公司新任总经理在履行职务上无法做到全职,不利于公司经营层有效执行董事会决议和公司长远发展。

      3、公司存在个别董事、高管属于公务员身份。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提出的意见

      “公司两大股东长期争夺股权,阻碍公司治理和发展,目前已开始得到逐步改善。我部建议,公司应当以本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公司内部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强化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意识,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三、整改措施、做法

      (一)公司在《整改计划》中制定的相应“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项目完成情况对照如下:

      原整改措施第一、二项内容:

      “(一)、公司正在重新构建公司总经理以下各职能部门;制定包括《对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重大投资决策制度》、《财务、会计管理和内控制度》、《投资和融资管理制度》、《资金管理规定》、《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损失处理的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档案管理规定》、《收发文管理规定》等一批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的制度,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的治理规则、指引等不断完善公司内控制度。”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徐品云,公司总经理;

      整改时间:10月中以前。

      “(二)、根据公司多年来不规范的行为大多发生在子公司的事实,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机制及其相应的制度,为此公司将设立投资管理部,并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应的管理控制制度。

      整改责任人:公司总经理,

      公司董事兼长江国际总经理高福兴;

      整改时间:9月底以前。”

      整改完成情况:

      (一)、构建了公司总经理以下各职能部门情况:

      二○○七年八月二十六日,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二○○七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的组织机构。(见《公司组织结构图》)

      以目前公司主要从事投资管理的角色定位,重新设立了总经理以下的职能部门:

      1、投资管理部:管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资产、投资及相应的风险控制;

      (1)人员配备一人:张春娣(兼任长江国际副总经理);

      (2)职责、制度支撑:

      ①《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②《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③《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核销管理制度》。

      2、财务计划部:公司的财务、计划管理,财务风险控制,承担对子公司财务的控制与指导。

      (1)人员配备四人:朱建华、王小平、王燕芳、徐惠;

      (2) 职责、制度支撑:《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3、稽核监察部:在监事会下设稽核监察部,使监督检查工作日常化和制度化,加强检查力度,对公司、子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加强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控制公司、子公司决策及经营风险。

      (1)人员配备三人:王奔、陈惠、王明珠;

      (2) 职责、制度支撑:《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工作规则》。

      4、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的职能,含公司印鉴管理、收发文管理、文书档案管理。相应的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三个办公室实施相似职能共享,权利、责任分别承担。

      (1)人员配备四人:肖功伟、刘露、陈惠、王明珠;

      (2) 职责、制度支撑:

      ①《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②《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密制度》;

      ③《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④《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发文管理制度》。

      原整改措施第三项内容:

      “(三)、需要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处理近几年来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事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尽量减少公司和广大股东的损失;

      整改责任人:监事会召集人 王奔

      整改时间:8月底前完成制度建设,责任追究视相关事件情况而定。”

      整改完成情况:

      (一) 2007年8月26日, 董事会2007第5次会议审议了《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任追究制度》,并经过2007年9月22日公司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执行:

      1、该制度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履行相关职责的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为个人、股东的利益而弄虚作假,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或者在其管辖范围内发生了重大问题,虽然该人员不是直接当事人也没有参与,但有失职、失察、未勤勉尽责,对公司发展或经管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其的追究与处理,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2、该制度对虽然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或经理办公会相关规则讨论通过的事项,虽属于集体决策行为,但如果该决策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范性文件、内部控制程序或客观事实,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公司资产损失的,追究决策层、或经理层的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提出明确理由的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个人除外)做出了追究处理的规定;

      3、该制度对公司股东会批准对涉及分配、股本增加或减少、重大资产处置、重大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担保等议案时,未履行征集投票、网络投票等能让公司全体股东参与的表决程序,而该议案的批准实施造成其他股东、公司损失的,参与表决对相关议案赞成的股东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做出了追究处理的规定。

      (二) 对近几年来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事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1、公司发生的多起损失及2005年长江国际经营产生巨大损失,伴随损失而来的多起诉讼由公司或长江国际管理层办理,诉讼费时费力的过程不免消耗管理层大量精力,这其中也不可避免的产生角色混乱。现在统一由监事会及下设的稽核监察部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失误、失察、未勤勉尽责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对公司发展或经管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追究;统一管理公司、子公司的诉讼案件。理顺了角色关系,使监事会的监督工作不仅仅是流于形式,而是参与到减少损失,防患于未然的经营前线;

      2、因违规操作(涉及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与江苏汇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讼案件)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公司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10日将该公司原总经理陈建梁以违规操作造成公司巨大损失为由起诉致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定陈建梁赔偿公司经济损失1260万元。法院于2005年12月21日以(2006)苏中民二初字第0001号《受理案件通知书》立案受理。该案于2006年2月13日在苏州中院开庭审理后,至今尚未判决。组建稽核监察部后,监事会对全国首例涉及公司起诉公司高管高额赔偿案非常关注,多次会同律师与法院沟通。目前公司正等待法院对该案做出判决;

      3、对子公司的应收款,进行了整理,由监事会及稽核监察部督促子公司相关部门催收。长江国际经发清货物未收到保管货物仓储费形成的应收款,风险较高。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加快资金回笼及相关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2007年10月10日,本公司给长江国际发出了《稽核通知书》,公司成立专项稽核小组,于10月15日开始对该子公司的应收款进行稽核。若产生损失的,按《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追究。

      4、对其他给公司造成损失尚未追究责任的,也正在抓紧清理。

      原整改措施第四项内容:

      “(四)、需要规范监事担任子公司除监事职务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和职工监事缺位的问题。监事会监督职能需要进一步加强:除已经修订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外,监事会将制定《监事会工作规则》,并在监事会下设稽核监察部,制定《稽核监察工作制度》,使监督检查工作日常化和制度化,加强检查力度,对公司、子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加强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控制公司、子公司决策及经营风险。

      整改责任人:监事会召集人 王奔;

      整改时间:九月底前。”

      整改完成情况:

      1、2007年8月26日,监事会2007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①《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规则》;

      ②《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工作规则》。

      2、监事会召集人王奔已经辞去了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扬子江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3、吴晓君、陈惠已经辞去了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4、颜惠敏辞去了公司监事职务,保留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5、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晓君为职工监事。

      至此公司监事担任子公司除监事职务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及职工监事缺位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原整改措施第五项内容:

      “(五)、需要增补一名独立董事,制定《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确保公司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徐品云;

      整改时间:九月底以前。”

      整改完成情况:

      1、2007年8月26日, 董事会2007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的提名》,提名杨抚生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2007年9月22日公司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杨抚生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至此,公司的独立董事达到了全体董事的30%,满足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2、2007年9月22日,董事会2007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调整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

      由徐品云、蓝建秋、薛镭、彭良波、高福兴、颜中东组成,薛镭为召集人;

      其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审计委员会

      由彭良波、杨抚生、邓永清组成,彭良波为召集人;

      其主要职责是:①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②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③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⑤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3)、薪酬、考核委员会

      由薛镭、彭良波、杨抚生、全新娜组成,薛镭为召集人;

      其主要职责是:①研究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②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4)、提名委员会

      由杨抚生、薛镭、彭良波、徐品云、蓝建秋组成,杨抚生为召集人。

      其主要职责是:①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②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③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3、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已经制定完成,等待董事会批准。

      原整改措施第六项内容:

      “(六)、探索并建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由于公司2006年以前,一直是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建立激励机制有一定的困难,所有至今尚未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目前,需要积极探索和解决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激励体系,推动决策、管理层与公司、股东利益的紧密结合,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稳定性,从而能在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过程中真正发挥作用,同时制定相配套的失职、失误的责任追究制度。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徐品云,公司总经理;

      整改时间:9月底前制定出相应方案。”

      整改完成情况:

      公司目前是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独立运作有一定困难,董事长、总经理薪酬发放不规范。目前公司正在研究制定相应激励方案。

      原整改措施第七项内容:

      “(七)、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公司信息,让社会公众和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保证其知情权;采取多种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一步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和重大决策的参与权;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方面的工作,采取双向性沟通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互动,在及时全面地向公众披露信息的同时倾听投资者对公司提出的建议和批评,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度和认同度。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徐品云、总经理;

      整改落实人:董事会秘书肖功伟;

      整改时间: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和完善。

      整改完成情况:

      1、2007年9月4日,公司发出了:“为了与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股东及投资者对公司治理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公司拟举行“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投资者交流、说明会”,届时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将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相关问题进行交流,欢迎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者、媒体踊跃参加”的公告。2007年9月21日,“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投资者交流、说明会”如期举行,公司董事长徐品云、总经理蓝建秋、监事会召集人王奔、董事会秘书肖功伟出席会议与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媒体见面交流;

      2、专项治理期间,公司公布的邮箱收到流通股股东发来的邮件,涉及公司治理问题的都转给了董事长、总经理、及独立董事,并按要求在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上宣读及在“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投资者交流、说明会”上提交其他股东;

      3、公司将不断采取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听取投资者建议和意见,自觉接受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监督,和投资者共商规范和发展大计。

      (二)对云南证监局治理专项活动现场检查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措施

      1、公司将采取各种方式与股东对话和沟通,积极安排第一、二大股东各自委派的董事、高管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履职的独立性;同时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在决策过程中的权重,以避免第一、二大股东各自委派的董事、高管在执行公司股东意愿的过程中,在董事会层面和经营层面展开的争夺。

      2、由于公司目前主要经营管理业务在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公司将按公司新修订的《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要求,每月必须由总经理召集一次总经理办公会,安排当月任务,检查前月工作情况;经理办公会执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将作为对总经理履职考核的内容之一,并通过定期报告予以披露,同时上报监管部门。

      3、公司将促进有公务员身份的个别董事、高管提高执行法律的意识,同时与当地政府沟通,为公司的规范和发展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来规范公务员的管理。

      (三)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针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措施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建议,公司将以本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强化《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将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强化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意识,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社会公众评议意见的整改措施

      公众能参加公司的评议,推动公司的治理,公司表示衷心的感谢,虚心接受公众的监督。公司已经将相应的评议邮件发给每位董事及监事会,并在云南证监局对本公司进行公司治理活动的现场检查时作为现场材料予以提供。公司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中公布的邮箱,为长年设立的监督邮箱,为公众监督和继续对公司进行评议提供方便渠道。

      公司将督促监事会落实社会公众及投资者提出的问题,一经落实,公司将按本公司《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处罚,涉及犯罪的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董事会将积极研究社会公众及投资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通过适当的渠道将结果公开或一对一的反馈给社会公众及投资者。

      四、开展治理专项活动所取得的总体效果评价

      公司1997年上市当年净利润达到1605万元,每股收益达到0.28元,十年后,2006年公司的净利润只达到1485万元,每股收益只达到0.10元;2002年关闭大理造纸分公司使公司净利润亏了15887万元,“关闭”带来的各种债务和影响增加了公司发展的困难;2005年以来因治理不善发生的损失达到数千万元以上;公司治理存在的重大缺陷使公司付出了巨大的沉痛的代价,这一点越来越成为公司的共识。

      在教训面前,公司决策层、管理层已经意识到必须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今年,公司把证监会和云南证监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的要求,作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契机,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动员了较大的力量,推动公司在治理方面迈出了一大步,公司对目前的治理情况评价如下:

      (一)公司治理的各项基础工作明显提高。

      目前,公司已经制度了各类制度20多个,分布在公司治理各个层面,对公司规范运作、风险控制、独立性要求、增加透明度方面,已经切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解决公司深层次的治理问题提供了平台。

      (二)公司治理深入人心

      公司治理的理念已经入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心中,形成统一意识,为今后公司治理日常化、经常化,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打下良好的心理基础。

      (三)目前公司的治理还是初级阶段

      目前公司的治理还是初级阶段,公司治理是伴随公司的生命周期而存在的,是公司发展的必然,是做大做强公司的基础平台,必须用系统工程的眼光和方法进行公司治理。

      1、公司还需加大各种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回避深层次的治理问题;实事求是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不留后遗症;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2、公司治理需要治理环境的支撑,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治理的支持程度决定了公司的治理水平,因此需要得到实际控制人的理解和支持;需要得到其他股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也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独立性,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接受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监督。

      3、本公司治理虽然付出了巨大的治理成本,但要收到理想的治理效果还必须常抓不懈。

      4、对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教育和行为规范是公司治理能长期坚持和稳步提高的关键,公司将配合证券管理部门提供相应平台,加大宣传力度。

      (四)董事、监事和高管还需要:

      1、提高法律。法规意识;

      2、提高自觉接受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公众监督的意识;

      3、提高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的意识;

      4、提高履行职责、职务能力的培训教育,及其后续培训教育。

      (五)公司治理创新

      1、通过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推出了在监事会下设稽核监察部,使监督检查工作日常化和制度化,加强检查力度,对公司、子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加强监督;同时涉及公司、子公司的所有责任追究、诉讼案件由监事会及其下设机构统一打理,在责任追究、起诉和应诉过程中进一步实现和强化其监督职能,使监事会从履行形式职能转变到和生产经营活动紧密相关的实际监督职能;

      2、对子公司的管理,通过正常的选派董事、监事和管理层对其实施管理和控制外,对子公司的信息披露、对外投资、资产核销处置、资金运用、责任追究等,统一由公司进行管理;

      3、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除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履行相关职责的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为个人、股东的利益而弄虚作假,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进行追究外,提出了对决策层或执行层,虽然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或经理办公会相关规则讨论通过的事项,虽属于集体决策行为,但如果该决策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范性文件、内部控制程序或客观事实,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公司资产损失的,追究决策层、或经理层的责任的规定。

      4、推出了对公司股东会批准涉及分配、股本增加或减少、重大资产处置、重大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担保等议案时,未履行征集投票、网络投票等能让公司全体股东参与的表决程序,而该议案的批准实施造成其他股东、公司损失的,参与表决对相关议案赞成的股东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规定。

      5、对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进行了可操作性创新:参加选举的人员可以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化累积投票;提出了独立董事选举与非独立董事选举的累积投票制操作方法,确保独立董事在董事选举中所占比例。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保税科技、公司、本公司:指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服公司:指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服务有限公司;

      长江国际:指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管委会:指张家港保税区管委会;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