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1月22日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苏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陈宝通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张鑫淼因其他公务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何建国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宝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07度经营、费用预算与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的报告》的决议
董事会同意经营班子提交的《2007年度经营、费用预算与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的报告》,提交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
根据国家国资委对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和2007年11月16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的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07年度审计机构由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提交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见附件1)
三、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处理公司持有四川制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决议
2002年4月,本公司共出资100万元,参股四川制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折股66万股,占0.99%)(见2006年年报)。日前,公司收到中国南车集团眉山车辆厂《关于收购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制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函》,以及公司经营班子提交的“关于眉山车辆厂拟收购本公司持有的四川制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报告”,为适应南车集团内部重组改制的实际需要,眉山车辆厂拟以现金收购我公司所持四川制动股份66万股(占四川制动总股本0.9898%)。
为了尽快回收资金,处理好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把资源集中在公司主业上,现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全权处理转让公司持有的四川制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宜,处理原则是转让价格不低于该公司最近月份报表的每股净资产。
四川制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主营业务收入 | 188794730.70 |
净利润 | 17723543.42 |
净资产 | 142839275.73 |
总资产 | 254860075.02 |
负债 | 112020799.29 |
四、调整董事会三个专门委员会人员的决议
根据公司董事会人员变动情况,同意对公司董事会原三个委员会的人选做适当调整,名单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召集人:陈健
成员:陈宝通、苏伟、陈健、何建国、张鑫淼、周江宁、黄友、李书箱
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组负责人:陈健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陈宝通
成员:陈宝通、苏伟、陈健、黄友、张鑫淼、李书箱、魏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组负责人:陈宝通
3、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陈宝通
成员:陈宝通、陈健、黄友、何建国、魏丹
审计委员会工作组负责人:陈宝通
五、 增设董事会信息披露监督委员会的决议
根据公司董事会人员变动情况和监管部门对公司治理的要求,董事会设立信息披露监督委员会。名单如下:
信息披露监督委员会召集人:魏丹
成员:陈宝通、陈健、黄友、张鑫淼、魏丹
信息披露监督委员会工作组负责人:魏丹
六、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工作安排,确定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案、议程等会议具体事宜,并另行发出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22日
附件1: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独立董事指导意见》和《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对公司将2007年度审计机构由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国家国资委对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和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统一委托审计通知书》(中国化工函[2007]107号),以及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的提议,我们同意将2007年度审计机构由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提交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黄友、何建国、张鑫淼
200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