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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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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4版: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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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防止金融诈骗的通告
    2007年11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2007年11月23日,我公司接客户举报:一些机构或个人冒用光大证券名义,以"中国上海光大证券投资咨询网www.206208.com"等名义在社会上以提供投资理财及资讯产品服务为名招揽客户,让客户缴费帮客户炒股,严重损害了光大证券声誉和其他合法权益。为保护投资者财产不受损失,我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

      1、光大证券从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代客炒股业务。

      2、光大证券理财产品目前仅限于阳光1号、阳光2号。

      3、中国上海光大证券投资咨询网www.206208.com与我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中国上海光大证券投资咨询网www.206208.com等相关机构和个人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4、对任何冒用光大证券名义的机构和个人,我司保留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究的权利。

      5、投资者如果欲了解光大证券具体业务情况,请直接浏览光大证券唯一的网站www.ebscn.com ,或拨打光大证券咨询电话1010-8998、4008-888-788咨询。

      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您遇有人借光大证券之名推销代客炒股和其他理财产品,请记下对方的联系方式和具体办公地点,及时向当地公安局、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或我公司举报(联系人:021-68816000-1805许先生),我公司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金融犯罪。

      特此通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