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1月16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11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如无说明均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审议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26日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9号]及北京证监局《关于北京证监局开展辖区上市公司治理等监管工作的通知》(京证公司发[2007]18号)的安排,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7年4月30日制定了《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启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在经过自查、公告、现场审查、整改提高等具体实施阶段后,公司日常规范运作程度明显提高,规范治理意识显著增强。在公司对于自身治理状况进行客观评价的同时,公司治理水平也获得了广大投资者的普遍认同。现将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总结汇报如下:
一、公司在治理专项活动期间完成的主要工作
按照北京证监局治理专项活动的相关通知,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的专项工作小组,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安排,并详细制定计划,以保证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实施效果。
1、积极部署、严格自查
(1)4月30日,公司向北京证监局上报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按照阶段部署公司治理自查工作内容。
(2)5月22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参加了北京证监局组织的公司治理座谈会,对公司治理的发展和问题进行了探讨。
(3)5月,按照计划分工自查,随时沟通情况。
(4)6月初,形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并逐步修改,进一步完善。
在自查过程中,公司治理专项工作小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各自的分工,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逐条对照自查事项,从公司基本情况和股东状况、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公司独立性情况、公司透明度情况和公司治理创新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完成了相关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2、接受评议、配合检查
(1)6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
(2)6月16日-7月中旬,公司通过设立的电话、邮箱、网上评议专栏的方式接受公众评议。在为期15日的公众评议阶段,公司通过电话等沟通方式接受来自公众投资者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3)7月2日至3日,公司接受北京证监局监管人员治理工作现场检查。
(4)7月17日,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发<监管意见书>的通知》(京证公司发[2007]58号)。针对《监管意见书》所提意见,公司及时提交了相应的整改计划《关于北京证监局<监管意见书>的回复》。
二、公司自查、公众评议和现场检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公司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根据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内容,公司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问题1:需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整改落实情况:公司已经按照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的要求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07年7月5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项整改工作在2007年10月底前已完成。
问题2:需修订公司《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整改落实情况:公司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修订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于2007年6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本项整改工作在2007年10月底前已完成。
问题3:需制订《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办法》和《子公司管理办法》。
整改落实情况:公司于2007年6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了制订《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办法》、《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项整改工作在2007年10月底前已完成。
问题4:尚未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和《内部审计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公司于2007年6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了设立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制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本项整改工作在2007年10月底前已完成。
问题5:尚未建立经理层任期目标责任制。
整改落实情况:公司于2007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公司《经营层任期目标管理办法》。
本项整改工作在2007年10月底前已完成。
2、公众评议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公司自6月16日公布《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以来,未收到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情况的相关评议。公司将继续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3、北京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07年7月17日,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发<监管意见书>的通知》(京证公司发[2007]58号)。意见书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四条监管意见。2007年7月30日,公司向北京证监局提交《关于北京证监局<监管意见书>的回复》,逐条落实监管意见,责任到人,认真整改。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问题1:公司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公司已经完成上述制度的制订、修订工作。
本项整改工作在2007年10月底前已完成。
问题2、公司尚未建立经理层任期目标责任制。
整改落实情况:公司于2007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公司《经营层任期目标管理办法》。
本项整改工作在2007年10月底前已完成。
问题3: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有待加强。公司董事会下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虽然制订了相应的工作细则,但在具体执行上,由于时间方面、人员配备方面的不足,难以发挥预期的效果。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使其发挥应有作用。
本项整改工作已完成,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旨在发挥董事的专长,在董事会决策前委员会对拟决策事项进行深入、细致地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公司将为专门委员会创造条件、提供方便,以利于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4、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存在不足。投资者与公司沟通的方式为电话、邮件以及现场沟通等方式,尤其以电话询问方式居多,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能够直接回答投资者的相关问题,但在记录留痕方面未能充分体现。
整改落实情况:设置专人负责与投资者的沟通、记录工作,并作为档案保存,以备查询。
本项整改工作已完成,投资者关系管理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公司将积极做好投资者沟通的记录工作,努力提高公司投资者管理水平,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通过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各方面的治理观念进一步加强,对机构健全、职责行使方面理解得更加透彻。本次治理专项活动既是对公司机制运行情况的全面检验,更是对公司日常管理运作和内控管理工作的积极促进,公司将在此次专项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公司治理建设,保障公司长远可持续性发展。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