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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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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5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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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5版:信息披露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变更公告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茉织华印刷有限公司62%股权转让公告
    同益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度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基金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重庆华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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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年11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股份         编号:2007-050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2007 年11 月10 日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7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时间:2007 年11 月26 日上午9 :00

      3、召开地点:江西省萍乡市高新技术工业园郑和路8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鉴于董事长李良仕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一致推选,会议由董事包世芬先生主持。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5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36,469,0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6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专业审计机构。同意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肆拾万元。

      其中赞成136,469,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分行申请55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其中赞成136,469,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无锡安源汽车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无锡安源汽车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分行申请2200万元融资授信及向交通银行无锡分行滨湖支行申请5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其中赞成136,469,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萍乡安源旅游客车制造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萍乡安源旅游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分行申请22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其中赞成136,469,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其中赞成136,469,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符英华、唐红军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股份         编号:2007-051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11月15日以传真方式通知,并于2007年11月26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董事李良仕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另一董事包世芬先生代为表决。经与会董事一致推选,会议由董事包世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的要求。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推选何立红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工作需要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选举何立红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刘建高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总经理何立红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总经理职务,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刘建高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何立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史忠良先生、王芸女士、曾纪发先生同意该议案,并认为,本次聘任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高管人员任职条件的规定,并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手续。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彭煤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彭煤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易增维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史忠良先生、王芸女士、曾纪发先生同意该议案,并认为,本次聘任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高管人员任职条件的规定,并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26日

      附件:

      何立红先生简历:何立红,1959年10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丰矿局综合厂临时工、尚一矿掘三区工人、建新二井机电车间工人、建新机修厂工人、省煤炭厅加工利用处主任科员、省煤炭厅多种经营实业公司部门经理、省煤炭厅多经处主任科员、省煤炭厅多经处副处长、省煤炭集团公司副总经济师、省煤炭集团供销公司经理、省煤炭集团投资公司总经理、萍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萍矿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安源股份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安源股份副董事长。

      刘建高先生简历:刘建高,1963年8月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萍乡矿务局劳动人事处定额科科员、劳动组织科副科长、萍乡矿务局工资处工资定额科科长、水泥厂副厂长、萍乡矿务局经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萍乡矿务局劳动社会保险办公室主任、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济师、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源股份董事会董事、萍矿集团副总经理兼中兴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安源股份董事、总经理。

      彭煤女士简历:彭煤,1956年8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萍矿林场会计、萍乡客车厂会计、财务副科长、财务科长、副总会计师、萍乡客车厂总会计师、萍乡客车厂厂长、萍乡客车厂厂党委书记、安源股份证券部经理、安源客车公司副总经理、安源股份监事、安源股份董秘,现任安源股份副总经理、董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