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 :工程承包合同
2、合同生效条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正式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从苏丹国家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处取得初步验收证书(PAC)之日(2008年 12月31日)止。
4、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对公司当期业绩影响不大。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1、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8月13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07年8月2日派专人将《会议通知》发送至各位董事和监事。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黄迪南主持,公司3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同意与甲方签订《苏丹第三条输电线路RABAK-ELOBAID输电线路项目中的的Um Rwaba、ElRahad和ElObaid三个变电站工程承包合同》。
2、2007年9月,甲乙双方正式签订该合同。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工程名称:苏丹第三条输电线路RABAK-ELOBAID输变电路项目中Um Rwaba、ElRahad和ElObaid三座变电站及RABAK变电站两个220kV间隔项目。
工程地点:苏丹
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不包括工程设计)
2、合同合作方情况
名称: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甲方)
注册资本:5.64572亿元
法定代表人:谢彪
主营业务:机械设备进出口
相关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
本公司与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并无关联关系,本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业务往来的具体金额约7.2亿元,占公司各年该业务总量的51.17%
甲方已于业主签订了苏丹第三条输电线路RABAK-ELOBAID输变电项目合同。现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同意乙方作为履行对外合同中三座变电站(Um Rwaba、ElRahad和ElObaid)及RABAK变电站两个220kV间隔项目的国内总承包商。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价款:2.475亿元人民币
2、付款方式:分期预付款
3、履行地点和方式:苏丹,乙方在苏丹成立项目办公室全面协调合同履行
4、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从业主处取得初步验收证书(PAC)之日(2008年 12月31日)止
5、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或提请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如发生甲方与业主仲裁,乙方协助甲方处理对外纠纷,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和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
7、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正式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1、 该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会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2、 该合同的生效实施将为本公司在开展海外业务方面积累经验,对今后进一步拓展同类业务产生积极地影响,但对公司未来的各会计年度的净利润贡献较小。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该合同为承包合同,分期预付款,相对风险较小。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合同文本及附件。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