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1月13日以电话通知与书面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发出,2007年11月23日下午15:00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正式在公司董事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七名,董事杨树葵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董事何德赞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李非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宋献中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树坪先生主持。经到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一至四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辞职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宏坤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职务;
同意董事吴绪清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六、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公司增补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土才先生、李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土才先生、李彪先生简历:
陈土才,男,1949年7月出生,高中学历。1977年3月至1984年4月任职于广州浪奇实业有限公司车间维修班长;1984年4月至1997年9月任职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基建办科员、主任,并主持广州国际金融大厦的筹建和开业工作;1997年9月至1998年2月任广东省华联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2月至今任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李彪,男,1962年10月出生,学士学位。房地产估价师、经济师。1984年7月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地理系。1984年7月至1990年6月先后任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系学生工作秘书、华南师范大学团委副书记;1990年6月至1998年3月在广东建工集团工作,历任集团团委书记,海外经营部办公室副主任,广东中建南海城市综合开发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任职于广州联合交易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广州产权交易中心、广州产权拍卖行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广州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3年5月至2004年6月任广州市德裕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4年7月至2006年11月任广州恒鑫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助理,广州恒鑫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恒鑫矿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11月至今任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聘任蔡锦鹭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蔡锦鹭女士简历:
蔡锦鹭,女,1971年10月出生,硕士,会计师,经济师,注册企业法律顾问,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市民主建国会综合二总支委员。曾任职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证券部、物业部,曾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2003年5月至今任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监事会秘书,公司证券事务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经理。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增补董事提名以及聘用董事会秘书的意见:鉴于公司董事李宏坤先生、吴绪清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董事会决定提名陈土才先生、李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由于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宏坤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会决定聘任蔡锦鹭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审核,我们认为以上人员任职资格合法、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董事会的提名程序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陈土才先生、李彪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董事会聘任蔡锦鹭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12月12日(星期三)上午10:00
2、会议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70号四楼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礼堂
3、会议议题:
①《关于修改〈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②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
4、会议出席对象:
① 截至2007年12月5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②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③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表出席。
5、会议登记办法:
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联系人:蔡锦鹭 徐广晋
邮政编码:510600
联系电话:(020)87379702,87393888-8309,7172
传真:(020)87371634
6、其他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
(此委托书格式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