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25日下午2:00假轻工机械大厦17楼会议厅召开公司二○○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4名,代表股份104,365,81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70.83%,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郑树昌董事长主持,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了一项议案,有效表决权数为104,365,810股。经大会表决:
以104,363,729股同意;1,826股反对;255股弃权,通过《向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集团”)转让本公司所持有的800万股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财务公司”)股权》的议案。其中同意该议案的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数的99.998%。
本次股东大会邀请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李辰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二○○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07-29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11月24日以通讯方式通知,于2007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董事长郑树昌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轻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轻机”)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上海轻机因经营需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本公司以所属上海长宁路347号的房产作抵押,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同时,本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截止2006年12月31日,上海轻机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8,908,969.86元,总负债为78,945,358.03元。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含此笔),均是为上海轻机提供的担保。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