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业务占移动通信业务收入25%
2007年11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张韬
在昨日召开的“移动互联网国际研讨会”上,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奚国华表示,近年来,移动互联网业务发展迅猛,以移动互联网业务为主的移动数据业务收入占移动通信业务收入的比重已经达到了四分之一左右。
在我国1.62亿网民中间,据统计有4430万人以手机为终端进入互联网,占我国网民总数27.3%,手机上网渐成风气。以移动互联网业务为主的移动数据业务收入占移动通信业务收入的比重已经达到了四分之一左右,从事移动增值服务的企业已达到了一万家左右。
奚国华称,移动搜索等移动互联网业务发展迅猛,以WAP用户为例,截至2007年3月,我国WAP活跃用户数达到3900万人左右,这一规模相当于我国传统互联网五年前的水平。信产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我国通信业务总量将完成1.94万亿元,业务收入完成7800亿元。截止到今年底,全国电话人数突破9亿,其中,移动电话用户达5.3亿户,固定用户达3.7亿户。
奚国华表示,移动发展强劲对固网话务产生了很大的替代分流。互联网上网人数目前达到1.62亿,其中将近1亿人采用宽带上网。电信业创新与转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非话音收入在电信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了30%左右。
奚国华强调说,这是非常令人可喜的,无论是移动还是固定运营商,除了继续保持话音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外,都在积极打造宽带和数据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