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草案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07年11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27日在“国际食品安全高层论坛”闭幕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食品安全法草案日前经国务院讨论通过后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李长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食品安全法草案主要根据中国实际情况提出了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确保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
他透露,该法明确提出企业是食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企业对食品质量的有效监控。
该法也提出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各地的食品安全。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该严格执法,依法办事,把食品安全监管和有效执法落到实处。
此外,该法律还提出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社会监督,包括舆论监督。明确提出,对生产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负责人要追究相关责任,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对政府部门和有关公职人员渎职失职的行为也要追究相关责任,直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