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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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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版:时事·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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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版:时事·国内
    紧随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新规有望出炉
    服务贸易将获政策扶持发展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新增三条渠道来源
    “面粉贵过面包”
    发改委首次鼓励国有炼厂和民营炼厂开展合作
    首次中日经济高层对话
    聚焦四大领域
    乌镇成为首家
    获信用评定的旅游景区
    食品安全法草案
    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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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中日经济高层对话聚焦四大领域
    2007年11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商务部亚洲司司长吕克俭27日介绍说,即将于12月1日在北京举行的首次中日经济高层对话,将重点围绕加强宏观经济政策交流、加强节能环保合作、加强贸易投资合作和加强多边和区域经济合作四大领域展开讨论。

      11月27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等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吹风会,向中外媒体介绍即将举行的中日经济高层对话的有关情况。

      吕克俭表示,中方将本着“合作共赢和协调发展”的精神,同日方探讨如何共同努力构筑经贸领域的战略互惠关系,谋求实现中日经济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目标。

      他说,在加强宏观经济政策交流方面,中国将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进一步开放,消费需求旺盛,由此产生的“中国特需”效应对日本经济复苏和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双方宏观经济政策的关联性不断扩大。

      在加强节能环保合作方面,通过中日经济高层对话,双方将就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两国在能源领域合作的联合声明》、《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合作的联合声明》以及气候变化问题等进行深入讨论。

      在加强贸易投资合作方面。中方希望推进两国在高新技术和中小企业领域开展合作。《中日经贸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联合研究报告》是中国商务部同日本经产省共同研究制订的,双方愿借此次高层对话共同发布该报告。目前,两国经贸合作中尚存在着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例如,日本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部分中国实体被列入日本“出口管制外国最终用户名单”问题以及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影响等问题。中方愿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精神,同日方开展积极对话,通过友好对话和协商,化解摩擦,解决问题。

      在加强多边和区域经济合作方面,通过中日经济高层对话,双方将就共同推动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进程、推动东亚区域经济合作、加强东亚财金合作等交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