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其珏
能源法起草组27日宣布,决定从2007年12月1日开始,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公开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从最初起草到完成征求意见稿,能源法出台的脚步渐行渐近。
专家表示,面对当前能源需求紧张局势,能源法的制定将进一步保障国家经济能源安全。
首次向公众公布
这是国家能源办在昨天召开的能源法征求公众意见座谈会上透出的讯息。意味着继面向全国政协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地方政府、企业界和行业协会征求意见后,能源法草案将首次向公众公布。由此,本报上月独家披露的“能源法框架初具雏形 即将公开征求意见”一事得到证实。
国家能源办副主任、能源法起草组秘书处负责人、专家组组长徐锭明在座谈会上说,目前能源法起草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将进一步进行修改,争取年底形成送审稿。
据介绍,征求意见稿共15章132条,包括总则、能源管理、能源战略与规划、能源开发与加工转换、能源供应与服务、能源节约、能源储备、能源应急、农村能源、财税奖励与约束、能源科技、能源国际合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内容。
最快明年下半年正式出炉
目前,中国虽然施行了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能源单行法律,但一直缺乏一部系统、综合规范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行为的基本法。而能源法的出台将健全中国能源法律体系,不仅为能源领域单行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提供法律依据,也有助于解决能源单行法之间以及能源单行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协调问题。
一位不愿具名的能源法起草组成员告诉本报记者,在今年年底前形成送审稿后,能源法草案将报至国务院。经过修改后,按照立法程序,届时形成的能源法草案要上报人大讨论,再要经过“一读”“二读”“三读”。每一次讨论至少需要3个月时间,也就是9个月之后才提交人大表决,期间还要经过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的审议。“因此,最快也要到明年下半年,能源法才能正式出炉。”该专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