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拟开展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专项自查活动
2007年11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新华社电
中国保监会27日消息称,为推动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持续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拟开展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专项自查活动。
保监会列出的自查事项包括:保险公司与其投资设立的子公司之间的股权关系及持股比例;公司是否已实行高管或职工持股;公司对总经理是否有明确的授权投资权限,近两年内总经理在重大投资、重大交易以及资金使用方面是否有越权行为,是否存在“内部人控制”的情况;《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下发以后,公司采取哪些措施加强风险管理;近两年内公司是否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等等。
保监会要求各公司认真查找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不足,并于2008年1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保监会,自查结果真实性将列入保险公司的诚信记录。
2006年,保监会对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状况进行了首次全面摸底检查。今年年初,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落实〈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及一系列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措施。
保监会称,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是当前深化保险改革的着力点,各保险公司要按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监管要求,力争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取得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