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1月27日上午9时在湖北省武汉市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人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1,20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1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94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朱福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34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34亿元授信额度,授信在第三届董事会期限内有效。授信用途为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国际贸易融资。
同意1,202,018,90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关于收购风神襄樊汽车有限公司二厂资产的议案
为了扩大公司轻型商用车涂装及焊装生产能力,满足公司中期事业计划中轻型商用车的生产要求,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955万元的价格收购风神襄樊汽车有限公司二厂的存货及固定资产。
由于此议案为关联交易,故关联股东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权。非关联股东同意1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人民币8万元/年。
同意1,202,018,90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关于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外部监事津贴为税前人民币8万元/年。
同意1,202,018,90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会议经通商律师事务所张晓彤律师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