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7年11月26日在杭州市滨江科技经济园滨康路56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11月13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董事。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6人。张伟良董事、朱德宇董事因出差在外未能到会,分别授权委托陈国平董事、段继东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按照其对各项议案的表决意愿投票表决。公司监事吴仲时、杨金龙、董事会秘书杨俊德、财务总监王冶和律师陶久华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由胡季强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了有关议案,经书面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转让部分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符合有关规定,支持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63%的子公司,简称“佐力药业”)单独上市,同意向佐力药业经营管理团队成员转让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佐力药业31%股份计3720万股和6%股份计720万股,合计转让37%股份计4440万股。转让价格参照佐力药业2007年10月31日每股净资产1.169元为基准,定为1.41元/每股,转让价款总计6260.40万元。
转让完成后,公司还直接持有佐力药业26%股份计3120万股,为佐力药业的第二大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不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本次股份转让将获得约1300万元的投资收益。
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金华康恩贝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子公司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008年度申请银行贷款授信总额度为21,600万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金华康恩贝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子公司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简称“金华康恩贝”)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金华康恩贝提供总额不超过186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或银行票据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的期限为一年,自办理有关贷款担保之日起计。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07年10月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87亿元(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截至2007年10月31日(合并报表)未经审计净资产21%。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