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外部网发布了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并于2007年11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69,663,959股,占公司总股本47.73%,公司的部分董事及监事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杨启昭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所列明的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69,663,959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通过《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二、会议以169,663,959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稿》;
三、会议以169,663,959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通过《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四、会议以169,663,959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通过《公司对外担保制度议案》;
五、会议经逐条表决,以169,663,959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通过《公司章程修改议案》;
六、会议以169,663,959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通过《关于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合作开发揭阳市区土地项目议案》:
公司拟与广东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万信投资有限公司合作设立揭阳中建地产有限公司(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开发揭阳市区的土地项目。揭阳中建地产有限公司拟注册资本10000万元,广东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4500万元,占该公司总股本45%,广东万信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该公司总股本10%,公司出资4500万元,占该公司总股本45%;项目公司成立后应追加投资用于受让土地,各方按出资比例应追加投资,预计追加投资金额不超过18000万元。
广东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万信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会议以169,663,959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实施本次对外投资有关具体事项的议案》:
1、授权董事长签署合作项目的相关法律文件;
2、授权董事长根据《关于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合作开发揭阳榕城区土地项目的合作合同书》的约定,决定公司的委派人员。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聘请的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叶伟明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该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