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1月28日在春兰集团泰州宾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人,代表股权数257,389,7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5%。其中流通股股东8人,代表股权数1,592,7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非流通股股东5人,代表股权数255,797,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大会由姜鸿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
一、审议通过的议案:
1、关于成立董事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4、董、监事和高管人员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议案表决情况
以上四项议案表决情况均为:257,389,795股同意,占参与表决股东代表总股数100%,0股反对,0股弃权,其中:
1.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1,592,745股同意,占参与表决的流通股股东代表的股权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
2.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255,797,050股同意,占参与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代表的股权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鉴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54 股票简称:*ST春兰 编号:临2007-028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28日在春兰集团泰州宾馆临时召集召开了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姜鸿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聘任董建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4、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5、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四个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 // www.sse.com.cn)。
二、表决情况:
上述五项议案均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公司独立董事沈岩先生、奚正志先生和朱伟先生对公司副总经理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人选的提名和董事会审议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董建中先生简历:
董建中先生,1951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泰州城中五金厂工人;泰州元件九厂工人;泰州制冷机厂工人;泰州制冷机厂车间负责人、质检科副科长、生产科长、副厂长;泰州商业机械厂副厂长;泰州跃进机械厂厂长;泰州造纸厂厂长;泰州市政府“100”工程指挥部重点工程办公室副主任;西安庆安冷机公司副总经理;泰州海光机械厂厂长;泰州春兰摩托车厂厂长;江苏春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泰州春兰销售公司副总经理;泰州春兰销售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春兰新闻中心主任兼广告总监;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泰州春兰摩托车厂厂长;春兰新闻中心主任;春兰学院培训处副主任、副院长;泰州星威春兰连锁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春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