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7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公司关于2007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1.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
2.债券期限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10年。
3.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公司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后,不再另计利息。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4.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年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5.回售条款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7年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
6.担保方式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期公司债券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发行时间安排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8.发行方式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采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式发行。
9.发行对象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内投资者。
10.拟上市场所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上述方案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后方可实施。
二、审议公司关于2007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07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发行,募集资金15亿元,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1.投资吴泾热电厂老厂改造项目约2亿元,用于该项目的前期建设;
2.投资淮沪煤电有限公司之丁集煤矿约4亿元;
3.剩余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三、审议公司关于2007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充分保障公司2007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根据相关规定,制订如下偿债保障措施:
当出现预计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不能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下,公司将至少采取:
1.在未支付逾期的公司债券利息或本金前,不向股东支付已宣告但未派发的现金股利;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层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不调离主要责任人。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