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11月30日9: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石庆瑞先生
5、召开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339人,代表股份165798584股,占公司总股本31.6552%。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2338人、代表股份44717199股,占公司总股本8.5377%。
(1)参加现场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代理人13名,代表公司股份249050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50%;
(2)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2325名,代表公司股份198121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26%。
四、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64840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4224%;反对2629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586%,弃权694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4190% ;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644788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2040%;反对4681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824%,弃权851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5136% ;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64475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2018%;反对2660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605%,弃权10574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6378% ;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1644788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2040%;反对2696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626%,弃权1050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6334% ;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16448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2065%;反对2710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635%,弃权10446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6301% ;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1645151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2259%;反对2726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644%,弃权10446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6301% ;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发行认购权证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4646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3052%;反对3517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121%,弃权8003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4827% ;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认购权证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4654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3100%;反对309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869%,弃权8340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5031% ;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发行认股权证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5024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5332%;反对2713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637%,弃权502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032% ;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见证律师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