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1月19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此次会议于2007年11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任期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至2007年10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考察,现提名李维昌先生、李怀民先生、杨文科先生、王金明先生、郭妨军先生、陈英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刘淑敏女士、何小锋先生和龙翼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提名董事简历附后。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由于公司发展需要,需对原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配制酒、蒸馏酒、发酵酒制造与销售;粮食收购;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与销售(含动物油质的提炼精制);道路货物运输;花卉、园艺作物种植、加工与销售。”九项经营项目。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是:“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花卉、园艺作物、水果种植、加工与销售;畜禽养殖;肉类、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与销售(含动物油质的提炼精制);种畜产品、农作物种子、蔬菜种子繁育与销售;白酒、配制酒、蒸馏酒、发酵酒、速冻食品制造与销售;粮食收购;淡水养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咨询;道路货物运输、物流综合业务;销售定型包装食品、粮食、食用油、酒、饮料、百货、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饲料、种苗、农药、化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以下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水产品、豆制品、蛋品加工与销售;米面制品、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糕点、面包、调味品制造与销售。”
同时授权公司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并依据修订后的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有关制度中的相应条款。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资北京顺鑫佳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为更好地发展房地产业务,扩大顺鑫佳宇主营业务,提高顺鑫佳宇资质等级。公司拟以现金人民币1,500万元对顺鑫佳宇进行单方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顺鑫佳宇注册资本从2,000万元变更为30,128,291.69元,其中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26,128,291.69元,占注册资本的86.72%;北京霞光食品工业公司以现金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28%。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顺义区支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及时把握投资机会。由于2006年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顺义区支行申请的贷款授信额度已到期。因此,公司拟继续向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顺义区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人民币玖亿陆仟万元整,期限壹拾贰个月。
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贷款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维昌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向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顺义区支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的议案;
在授信期限及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业务时,不再召开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维昌先生签字即可办理。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8、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总结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30日
附:候任董事简历
李维昌先生:男,54岁,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75年参加工作,历任顺义区马坡供销社副主任、顺义宏顺商场经理、板桥乡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副总经理;顺义区供销社副主任、副书记;顺义区供销社主任、党委书记;北京隆华集团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候选人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怀民先生:男,46岁,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79年参加工作,从事酿酒工作多年,先后任牛栏山酒厂评酒员、车间主任、技术副厂长,现任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经理。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文科先生:男,44岁,研究生学历,高级畜牧师。1980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北京市畜牧局、顺义区畜牧局工作。历任顺义区山子坟畜牧场场长,北京小店畜禽良种场场长,北京鲲鹏食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鹏程食品分公司经理。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英丽女士:女,52岁,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79年至1984年在顺义区化肥厂工作;1984年开始在北京市牛栏山酒厂工作,现任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总会计师。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金明先生:男,44岁,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1980年参加工作,先后任顺义区副食品公司团委副书记、财计部副主任;北京鲲鹏食品集团公司财计部副主任、主任。现任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郭妨军先生,男,37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顺义区供销社机关办公室副主任、顺义区张喜庄供销社副主任、顺义区张喜庄供销社主任、顺义区南彩供销社主任、顺义区牛山供销社主任,现任北京顺鑫石门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淑敏女士:女,47岁,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83年参加工作,先后任北京轻型汽车有限公司财务股股长,北京兴亚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现任北京市顺义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小锋先生:男,52岁,硕士学位,中共党员。历任广东省韶关市教育局干事,广东省韶关市委宣传部干事,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讲师,新华社香港分社分析员,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调研员。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北京大学金融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龙翼飞先生,男,48岁,法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07-038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1月19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此次会议于2007年11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工作总结》;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至2007年10月3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考察,现提名李宝玉、张振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提名监事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11月30日
附:候任监事简历
李宝玉先生,49岁,高中文化,中共党员。历任顺义区一商局办公室主任、北京市泰丰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现任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部长、监事会主席。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振先生,33岁,大学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牛栏山酒厂瓶装车间核算员、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财务一部部长。现任内蒙古顺鑫宁城老窖酒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票82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简称:顺鑫股份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07-039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2月18日上午8:30
2、召开地点: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集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出席对象:
(1)截止2007年12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第三届董事会工作总结;
2、审议第三届监事会工作总结;
3、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时将对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累积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将提交有关监管机构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时,将对监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实行累积投票。
5、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12月11日至12月12日,上午9时—11时,下午3时—5时。
3.登记地点: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联系电话:(010)69420860
联系人:康涛、杨柳
传真:(010)69443137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南侧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邮政编码:101300
四、其它事项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30日
附件(本授权委托书裁剪或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07-040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总结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以及北京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对上市公司治理专项工作的统一部署,公司于2007年3月9日启动了公司专项治理活动,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目前,公司已完成了公司治理情况自查、接受公众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的评议、整改提高等项工作。现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和整改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自查阶段问题及整改情况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顺鑫农业”)成立了以公司董事长李维昌先生为第一负责人的专项工作小组,对该项工作做了认真细致的部署。公司专项工作小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并逐条对照通知附件的要求,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于2007年6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议案,并于6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对公司的自查情况进行了说明,同时公告了电话、邮箱和网站,接受投资者评议。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公司制度建设
公司于1998年上市之初制定了《总经理工作规则》和《印章管理制度》,均未进行系统修订,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经理工作规则和公司印章的使用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必要结合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已梳理了各项内控制度,公司于2007年6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及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的议案,并于2007年6月底前修订了《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2、加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设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投资、提名、薪酬与考核3个专门委员会,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并且聘请了专业人士及独立董事担任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充分发挥专业人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发展、股东利益保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设立之初,由于人才、经验等多方面原因未设立审计委员会。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使公司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不走弯路,有必要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于2007年6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及制订《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完善其他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在此次会议上还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
3、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三名独立董事担任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他们的专业知识,对公司发展、股东利益保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日常的生产经营以及决策活动中,如何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公司重视程度还不够,有必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此项工作的建设。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新制定和修订了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为独立董事切实履行职责创造了条件,进一步规范了决策流程,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重要支持。
4、完善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制度
公司除在以往的股东大会采用了两次网络投票形式,相对来说运用次数较少。主要原因是公司对该项制度认识不足,另外也受网络技术支持、使用费用等客观因素的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承诺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股东大会相关制度,为公司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行使公司股东权利提供保障。
5、完善投资者管理制度以及接待和推广制度
公司自98年上市以来比较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投资者管理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采用的沟通形势比较单一,基本上以来电来访为主。主要原因是经验不足,创新意识不强。另外,公司对广大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接待和推介没有具体成文的制度约束,有必要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于2007年6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修订《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
6、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比较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及《重大事件内部报告制度》,在以往的交易所信息披露考核工作中也取得过3次优秀评级。但有时信息披露的尺度把握不是很准确,主要原因是相关人员学习不够,对相关的披露要求掌握不是很全面。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于2007年6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修订《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件内部报告制度》及修订《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二、公众评议阶段问题及整改情况
为便于公众了解公司的治理情况,公司于2007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公司治理的专门电话、网络平台和公众评议专用电子信箱,广泛听取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的评价和整改建议。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情况和本次专项活动未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北京证监局现场检查问题及整改情况
2007年7月11日—12日公司接受的北京证监局的现场检查,并于2007年8月2日接到北京证监局(京证公司发[2007]80号)《关于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问题的监管意见书》。公司已经针对《监管意见》进行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应设立对口部门配合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保证各委员会成员获取公司信息的渠道畅通无阻,促进各委员会与公司相关部门之间建立沟通互动的有效机制并能良好运行。
公司整改情况:公司为了更好的配合董事会四个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设立了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办公室。
组成人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田建国
工作人员:刘彦明、林金开、李超、张成禄、王首政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
1、配合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2、及时搜集与各专业委员会有关的各种信息并上报各委员会,保证各委员会成员获取公司信息的渠道畅通无阻;
3、安排相关部门与各委员会经常性的沟通,使各专业委员会能及时了解公司的发展、经营情况,促进各委员会与公司相关部门之间建立沟通互动的有效机制;
4、负责编制各专业委员会的会议文件;
5、负责组织各专业委员会的会议,并将会议情况纪录后形成纪要。
(二)公司应进一步细化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规范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审机构的职责范围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的公司内部监督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公司整改情况:公司根据整改意见,制定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职责暨工作流程》和《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的职责范围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监督体系。
(三)公司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结合企业的经营特点和业务范围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本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要以执行准则为契机,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使之成为防范风险、控制舞弊、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资产安全完整的“防火墙”。
公司整改情况:根据北京证监局意见,公司对原有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新准则要求进行了重新修订。公司属农业类上市公司,规模较大,下属五家分公司,十家直接控股子公司,涉及制造业、养殖业、种植业等多种行业,本次修订结合企业特点,在财务管理方面主要对存货、投资、应收款项、费用支出、利润分配、报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增加了投资性房地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管理内容。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公司董事、高管和各业务部门的职责及工作流程,强化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既有公司总体管理目标,又有各行业具体的实施细则,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对公司经营发展、防范风险、保全资产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立监事会辅助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落实监事会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发挥监事会监督、约束作用
公司整改情况:公司为了更好的配合监事会的工作,设立了监事会工作办公室。
组成人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李宝玉
工作人员:刘彦明、林金开、李超、葛士明
监事会工作办公室的职责:
1、配合监事会的各项工作;
2、及时将收集公司发展和运作方面的信息并上报监事会,进一步促进监事会的监督、约束工作;
3、检查公司财务及定期报告等涉及公司发展的文件,并将检查意见上报监事会,便于监事会的监督、检查;
4、编制监事会会议文件;
5、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并将会议情况记录后形成纪要。
(五)公司应改善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留痕记录,保证存档资料规范完整,提高三会会议记录质量,完整详细记录参会的董事、监事、股东代表的发言情况,体现董事、监事的履职情况。
公司整改情况:公司针对三会会议记录方面存在的缺陷,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三会的会议记录工作,完整记录会议上董事、监事、股东的发言情况,并将会议记录形成纪要,以便完整体现董事、监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改进上述工作,对相关制度的修订已完成,上述整改工作责任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提高阶段
通过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以及北京监管局的现场专项检查,对于公司自查以及北京监管局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公司已采取积极的改进措施。并就有关问题做出承诺:
1、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等相关制度,为公司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行使公司股东权利提供保障。
2、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三会的会议记录工作,完整记录会议上董事、监事、股东的发言情况,并将会议记录形成纪要,以便完整体现董事、监事履行职责情况。
通过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建设,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本次专项治理活动的要求,把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与增强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相结合,继续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的组织和制度建设,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1月30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07-041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二、同意提名李维昌先生、李怀民先生、杨文科先生、王金明先生、郭妨军先生、陈英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刘淑敏女士、何小锋先生和龙翼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四、同意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叶杰刚、龙翼飞、吴红
200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