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成为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
2007年12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屈红燕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昨日表示,历经十年的发展,基金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在未来的发展中机遇与挑战并存,要严格遵循以保护基金持有人合法权益为行业发展的目标和宗旨等四大原则。
他说,我国基金业已经从封闭式基金为主发展为开放式基金为主,产品种类日渐丰富,由单一的股票型基金发展为多元化基金品种,并开始了海外投资理财产品的试点运行工作;基金资产总规模增长迅速,目前已超过3万亿元,年均复利增长率超过90%,基金持股市值已占A股流通市值28%。基金的发展壮大对社会理财观念转变、资本市场发展、金融体系与社会保障体系改革产生了广泛和积极的影响,基金业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外,桂敏杰表示,面对机遇和挑战,提高基金业的竞争力,实现持续、协调、规范发展的目标,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以保护基金持有人合法权益为行业发展的目标和宗旨。在未来的行业发展中,各类市场主体以及监管机构只有始终坚持以保护持有人合法权益为核心,行业的发展才有了存在的价值和目标。二是坚持运用统筹兼顾、循序渐进地发展经验。在推动行业组织创新、制度创新、投资产品的多样化以及服务方式的创新等问题上,要统筹考虑,协调行业发展的节奏和进程。三是坚持把创新作为发展的基本路径。通过创新促进行业更充分的竞争,通过创新形成多元化、个性化的发展模式,通过创新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四是坚持诚信、专业、稳健、合规的行业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