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良
近日,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上挂出一则警示通告称,有不法分子假冒广州产权交易所名义,以高额回报诱骗投资者,从中非法牟利,交易所提醒投资者加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受骗上当。业内专家指出,上述现象的出现肯定不利于产权市场的健康发展。防止此类现象出现的关键在于,一方面要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教育,另一方面也要规范和健全交易流程,增加交易中各环节的透明度。
广州产权交易所的警示通告称:“最近本所发现,有部分不法分子假冒广州产权交易所所属机构、经纪会员或合作单位的名义,向社会投资者推介一些并未经本所核实的产权交易项目,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投资者投资,严重侵害了投资者的权益,扰乱了产权交易市场秩序。为保障投资者的权益,营造良好的产权交易市场氛围,请各投资者密切留意本所在网站上公告的所属机构、合作单位和经本所认可的经纪会员名单,望投资者提高投资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谨防受骗上当。对于假冒本所名义从事不法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本所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广交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由于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广州产权交易所在业界树立了一定的威信,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于是,有部分不法分子利用之前曾经与产交所有过接洽的便利,伪造一些大额产权项目的产权交易文件向金融机构骗取贷款;还有人冒充产权交易所或者经纪会员单位负责人的名义,以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向投资者行骗。“我同事曾经在中午吃饭时就亲耳听见邻桌的人用广交所老总的名义行骗,当时他吃惊得都说不出话来了。”
“为了减少类似情况的发生,我们在加强对投资者教育的同时,还对网上公布的挂牌项目全部采用实名登记制。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料,我们也要求登记齐全,尽可能减少风险。”该负责人说。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沈国权指出,中国私募市场比较活跃是产权市场出现不法分子谋取私利的一大诱因。有一些准备上市的企业会在一级市场上进行私募或者对企业增资扩股时,企业负责人往往会向投资者许诺,企业上市将给投资者带来很高的回报,而一旦这个企业上市无法成行,投资者投入的资金就将面临“打水漂”的险境。另外一种情况则可以界定为诈骗,即不法分子以自己能够低价买入原始股为诱饵向投资者兜售,或者以过桥贷款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这些牟利的伎俩都可能致使投资者蒙受损失。为此,要尽量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一方面要靠交易所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教育,使他们对产权交易流程更加了解和熟悉,对一些可能存在的风险做到心里清楚;另一方面产权交易所应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交易流程,杜绝任何可能出现的交易漏洞,增加交易的透明度。只有这样,不法分子的行骗行径才能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