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冻结进展情况的公告
2007年12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S*ST秋林 编号:临2007 - 080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冻结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到通知:关于强强集团有限公司诉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马集团”)仲裁一案,因被执行人奔马集团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奔马集团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5,9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解除冻结,并于2007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冻手续。同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对奔马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5,991.3695万股予以轮候冻结(本公司相关公告见“临2007-045号”)的要求已自动生效。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