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07年11月17日发出,召开此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于2007 年11 月30日发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07 年12月3 日下午14:0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07 年12 月2 日至12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12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12月2日15:00至2007年12月3日15:00。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51人,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6人,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45人。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代表股份1682645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84350000股的59.1752%,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代表股份1670535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7493%,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代表股份12110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259%。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陈爱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修改或否决的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逐项审议、集中表决、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通过《关于向宁波奥威尔轮毂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6779026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181%;反对436235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594%;弃权3810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25%。
2、通过《关于调整年产45万件锻造汽车铝轮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6794985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129%;反对314445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869%;弃权30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2%。
3、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6778727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163%;反对431325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563%;弃权4600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74%。
4、通过《关于聘请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6782435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384%;反对274245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630%;弃权16600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98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俞婷婷律师出席本次2007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是:万丰奥威2007年第3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