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证交所开展法制宣传
2007年12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王璐 黄金滔
昨天,正值第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都开展了以保护投资者权益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上证所专门召开媒体见面会,交流沟通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做法。上证所总经理助理徐明指出,上证所在组织、监督、管理市场,全力参与证券市场改革、发展、创新过程中,一直坚持投资者权益保护这一基本原则。投资者权益保护是证券市场的永恒主题,也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艰巨性工作,上证所将进一步将投资者权益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贯彻落实于交易所法制建设、市场监管、法制宣传和投资者教育等工作中,促进证券市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深圳证券信息公司股民呼叫中心昨日也联合举办了以“弘扬法治精神 构建和谐证券市场”为主题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网上宣传活动,有关法律专家及特邀的资深律师通过网络与广大网民进行了在线交流。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作为自律监管部门,积极贯彻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的要求,持之以恒地以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己任,推动证券市场继续健康、和谐发展。今后,深交所将继续坚决落实依法治市,坚持不懈地把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到实处,为构建和谐证券市场作出应有的贡献。相关报道详见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