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11月19日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了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2月4日在福州福日大厦14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和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5,254,1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7%。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公司董事、总裁郭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福州分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的股数125,2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王凌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