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人士热盼股权激励
2007年12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基金业人士热盼股权激励
在近期召开的证券投资基金论坛上与会的政府官员以及基金公司高管均谈及到解决“公募基金经理转投私募、基金经理变动频繁、老鼠仓现象也偶有发生”问题的“药方”之一为基金公司对从业人员的股权激励。
海通证券:
在此次论坛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在讲话中提出:在基金业充分竞争态势下,有效的公司治理、创新的组织形式以及公司的诚信水平直接影响到公司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各公司应加大组织制度创新力度,探索新型公司管理模式,建立包括员工持股在内的适合基金行业特点的激励约束机制。”他还特别提到,“要制定有效的人才使用和培养战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引导和支持公司走专业化道路,发展不同风格和特长的专业化公司,研究探索基金公司进行发行上市的试点。”
目前在基金公司的股权激励问题上,有关方面的具体要求可以概括为三点:首先,基金公司员工持股不能超过基金公司总股本的25%;第二,在拿到股权的员工离职之前,需将股权按公司原先约定价值归还;第三,基金公司员工持股方案必须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目前的基金法为股权激励保留了空间,基金行业最重要的资源是人才,股权激励有利于减少人才的流动性,以保持基金业绩的稳定性以及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投资者利益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