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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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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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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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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07年12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

      海通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推介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37号令)的要求,主承销商将于2007年12月7日(T-5日)(周五)至2007年12月11日(T-3日)(周二)期间,在北京、上海、深圳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并根据初步询价报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具体安排如下:

      ■

      三、其他重要事项

      1、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必须为截至2007年12月11日(T-3日)17: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询价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参与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下称配售对象)中,只有于2007年12月11日(T-3日)17: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配售。

      2、为合理安排推介活动以及有效发放投资价值分析报告,请有意参加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将参与回执(参与回执见附件)于2007年12月6日(T-6日)(周四)下午15:00前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3、初步询价有效报价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11日(T-3日)(周二)下午17:00(以主承销商收到投资者传真或送达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

      4、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5、本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将在2007年12月13日(T-1日)(周四)公告的《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和《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中公布。

      6、若出现以下情况,询价对象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1)截至2007年12月11日(T-3日)17:00,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还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该询价对象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2)本次初步询价对象报价区间的上限不得高于下限的120%,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初步询价有效报价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11日(T-3日)(周二)下午17:00(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投资者传真或送达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四、海通证券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 系 人:汪烽、周伟铭、张虞、缪苗

      咨询电话:021-23219496、021-23219490、021-23219503

      联系传真:021-63411627、021-63411312、021-63411291、021-23219556

      附件一: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表

      ■

      填表说明:

      1、本表带*栏目为选择填写项,其它为必填项。

      2、本表须于2007年12月11日(T-3日)(周二)17:00时之前传真或送达至海通证券,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3、询价机构在填写此表时不得涂改。未按要求填写及签章、填写不清、填写不完整、资料不实、未按时提交的询价表无效。

      4、“询价对象名称”中填写的名称须与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名称一致。

      5、同一家询价对象的自营账户及其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须作为单一询价对象参与询价。

      6、“报价依据”一栏可另附专门说明。

      附件二:

      ■

      注:如需要专门派送,请与相关联系人联系。

      联系电话:021-23219496、23219490、23219503

      传    真:021-63411627、63411312、63411291、23219556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5日

      重 要 提 示

      1、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53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不超过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比例为20%;网上发行数量为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本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海通证券”)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4、海通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7年12月7日(T-5日)(周五)至2007年12月11日(T-3日)(周二)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参加路演推介,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询价对象可以自主选择在上海、北京或深圳参加现场推介会。

      5、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必须为截至2007年12月11日(T-3日)17: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询价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参与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下称配售对象)中,只有于2007年12月11日(T-3日)17: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配售。

      6、初步询价报价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11日(T-3日)(周二)17:00(以主承销商收到投资者传真或送达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7、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8、本次发行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同时进行,具体时间为:

      网下配售时间:2007年12月13日(T-1)(周四)9:00~17:00至2007年12月14日(T)(周五)9:00~15:00;

      网上发行时间:2007年12月14日(T日)(周五)9:30~11:30、13:00~15:00,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07年12月6日(周四)登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于2007年12月6日(周四)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保荐人(主承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