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将向地炼供应40万吨原油
2007年12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李雁争
昨天下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内部人士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在国家发改委的号召下,集团正积极向地方炼厂供应原油。预计11月和12月将总计向地方炼厂供应40万吨以上。
该人士是在“中俄哈石油天然气论坛”的间隙做出以上表态的。由于国内市场成品油严重短缺,国家发改委曾在11月底公开要求,中石油和中石化集团应与东三省、山东、陕西、四川等地的地方炼厂开展合作,向符合条件的地方炼厂提供原油,收购其合格的成品油。
该人士说,全国目前共有76家地方炼厂,其中90%以上的地方炼厂分布在东三省、山东、陕西、四川等地。在以上地区中,中石化的市场主要在山东。
该人士说,中石化上个月已经对提出申请的山东炼厂进行了资格审查,确保后者能够生产出符合中石化标准的成品油。目前,符合标准的炼厂陆续已经开始接油;同时,中石化本月也增大了原油的进口量,以便在12月份继续敞开原油供应。
中石化人士还表示,向地方炼厂提供原油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增加市场供应,保障消费者利益。由于原油售价和成品油收购价都是政府制订,集团几乎没有利润空间。
而业内人士则认为,无论是对地方炼厂提供原油而增加的成本,还是加大原油加工量而导致的亏损,都将被合并到集团的财务报表。在达到一定标准后,最终会得到相应的补贴。
有关40余万吨的供应量,一些地方炼厂的负责人私下表示,它虽然不多,但是贵在反映了国家的政策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