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欧洲学会副秘书长
一向风平浪静的瑞典最近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政府在舆论的压力下被迫放弃局部改革现行社会福利制度的计划。
严格说来,这项改革计划其实非常有限,仅仅打算把精神疲乏症患者所享受的有补贴病休时间限制在3个星期之内。所谓精神疲乏症患者就是那些自诉感到精神紧张、焦虑或压抑的人们。据说,去年瑞典全国享受有补贴病休的人数中33%至40%是这一精神疾病的患者,同其他的患者一样,他们的补贴约为原正常工资的80%。其他欧洲国家往往规定享受福利补贴的病假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但是,瑞典对此没有限制。因此,“确诊”得了精神疲乏症的患者休“病假”长达5至6年的为数不少。
然而,瑞典政府宣布了改革计划后,当地报纸的言论版和因特网立即掀起了强烈的反对声浪。当然,发出反对声音的人大多是现行规定的既得利益者。他们闻风而动,为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大声嚷嚷,尽管他们的既得利益不见得合理,而其他的民众一般不会予以反驳,因为对“精神病人”斤斤计较似乎有失厚道,人们只能三缄其口,欲言又止。正是在这样貌似一面倒的舆论压力下,瑞典政府不得不搁置了拟议中的改革计划。分析家认为,这一事件对瑞典社会福利制度的改革势将产生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因为瑞典社会福利制度已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改革拖延越久,今后付出的代价越高。
大多数到过瑞典的外国人都会对这个国家优渥的社会福利制度印象深刻。在那里,除了有许多国家常见的失业救济、住房补贴、养老金、带薪休假、免费医疗,还有很多外国人匪夷所思的社会福利。
例如,长达450天的双亲产假,即产妇本人及其配偶都可享受产假,产假天数的分配可由两位当事人协商决定,只要其中一人保证有一个月以上即可。在产假期间,当事人能够获得相对于正常工资80%的补贴。对于年轻夫妇一般与父母分开居住,又不可能雇用“月嫂”的瑞典人来说,丈夫或男友照顾,对产妇确实是必不可少的。同时,父母双亲的抚养和爱护对新生婴儿的健康成长也是非常重要的。这一规定的人性化显而易见。
此外,所有1岁到16岁的儿童都有儿童补贴;有两个子女以上的家庭仅儿童补贴就是一笔可观的收入。从小学到大学的教育一概免费。一年级到九年级的学生除书本免费外,还有一顿免费午餐;进入高中的学生每月可领取助学金(其实际意义似乎是生活费和零花钱,因为教育本来就是免费的);大学生除每个月的助学金外,还能够获得政府提供的低息学生贷款。小孩子生病时,家长或监护人能够享受相当于工资80%的请假补贴,每年最多不超过60天。父母因子女残疾而不能正常工作更可以得到相关补贴。
瑞典不仅实行免费医疗,医生还会开出各种稀奇古怪的药方。例如,《国际先驱论坛报》曾报道,一个在餐馆工作的年轻人向医生诉说自己沉湎流行音乐,只要附近有流行音乐会,即使在上班时间他也忍不住扔下手里的工作去听音乐会。于是,医生在对这个年轻人进行“精神治疗”外,还开出了这样的一张“药方”:餐馆老板应该允许年轻人在上班时间去听音乐,否则对年轻人的精神健康不利,餐馆所蒙受的经济损失应该由国家买单。
这样的社会福利制度对于照顾弱势群体、缓和社会矛盾自然是有利的,但是能否持久,是否会让那些好逸恶劳的人钻空子呢?笔者曾带着这个问题求教于好些个欧洲朋友。他们的答复几乎都是一样的。据他们说,瑞典经济实力雄厚,人均GDP将近4万美元,完全能够承受“从摇篮到坟墓”无所不包的社会福利制度;更重要的是,大多数瑞典人是虔诚的路德教信徒,诚信可嘉,不会投机取巧,即使社会福利制度漏洞百出,他们也坚持靠诚实的劳动获取清白的收入。对这样的回答,笔者一直将信将疑。因为,正如俗话所说,在好的制度下坏人难以作恶,在坏的制度下好人也会变坏。
现在事实已经证明,财大气粗的瑞典也难以维持现行的社会福利制度了。据统计,瑞典每年用于社会福利的开支相当于GDP的36%至40%,其中用于病假和早期残疾补贴的开支就占国家财政支出的11%。当然,羊毛出在羊身上,沉重的财政负担最终是落在广大纳税人的身上,各种赋税约占瑞典人均收入的60%以上。
更糟糕的是,躺在病假补贴上优哉游哉的人实际上是靠大多数辛勤工作、照章纳税的人养活的,这对后者显然是不公平的,他们还会带坏了更多的瑞典“良民”。今天,瑞典领取病假补贴的人数占了全国劳动力总数的13%,这个数字在西方国家首屈一指。稍有常识的人都可以看出,这并不表明瑞典人健康状况比其他西方国家差,而是某些瑞典人的诚信出了问题。
社会福利制度的建立和改革是目前许多国家所面临的难题。瑞典的例子告诉我们,一个好的社会福利制度既要考虑国民经济的承受能力,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关系等因素,也要考虑对社会长期潜移默化的影响。否则,无异于花钱养懒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