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昨天公布了《服务贸易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规划设定了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4000亿美元,年均增长20%。根据规划,为促进服务贸易的大发展,我国将推出全方位的财政、税收、金融支持政策。
进出口额力争达4000亿美元
商务部服务贸易司胡景岩司长表示,商务部发布该项规划,是为了落实十七大和国务院文件精神,是实现国家“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奋斗目标的一项具体举措。
据悉,国务院在今年三月发布了7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把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作为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内容”,2006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了到2010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4000亿美元的发展目标。
逐步减少服务贸易逆差
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要力争提高服务贸易出口在我国对外贸易出口总额中的比重,在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稳步提高。同时,服务贸易结构要不断优化。2010年运输、旅游等传统劳动密集型服务出口继续扩大,占我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力争下降到60%以下,提高通信、保险、金融、计算机信息服务、专有权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广告等新兴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占我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逐步减少服务贸易逆差。
服务贸易领域更加开放格局基本形成。通过利用外资,通信、保险、金融、计算机信息服务和商业领域的经营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国际服务外包承接业务量明显增加,沿海地区和内陆重点城市建成10家左右示范性服务外包基地。
国际服务贸易市场开拓能力大幅提升。服务贸易“走出去”产生明显成效,境外采购、分销、研发、远洋运输、物流、金融、保险、旅游等服务机构数量显著增加,形成1-2个境外中资服务企业集群或服务贸易合作区。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规模和水平继续提高。
提供财政、税收、金融支持
规划指出,有关部门要利用现有渠道继续加大对服务贸易出口的资金支持。鼓励国外资本、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发展服务贸易的投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通过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完善制度安排与设计,支持和鼓励服务贸易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加大对国家级软件出口基地和产业基地的资金投入。加强服务贸易人才培训,在大专院校开展面向服务贸易出口市场的专项语言培训。
加大税收优惠力度。要借鉴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研究适用于服务贸易的税收鼓励政策,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和创新。对国家鼓励发展的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内的投资项目,在规定范围内,进口自用设备及其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改进对符合国家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的服务贸易企业的金融服务,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快开发适应服务贸易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加大技术引进和创新的扶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金融产品,在业务范围内应积极开展涉及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贷款业务;保险公司在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政策范围内,积极创造条件,为服务贸易出口项目提供保险支持;简化服务贸易对外支付手续,鼓励服务贸易企业境外投资。
商务部昨天公布《服务贸易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我国将为服务贸易业
提供全方位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