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1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及书面表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07年12月7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议定事项,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卫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转让子公司内蒙古华资雪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内蒙古华资雪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资雪峰”)受原料基地设施、种植技术等方面的影响,加上近年自然灾害频发,致使原料供应无法保证其生产需要,导致该公司连续几年都形成较大额度的亏损,经营状况不断恶化,盈利能力持续下降。截止2007年9月30日,该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3,239.01万元。鉴于此种情况,董事会决定:转让所持华资雪峰全部股权(占其注册资本的98.17%)给自然人邰青山,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600万元。
此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减少亏损,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内蒙古华资雪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公司的子公司,我公司持有其98.17%的股权。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糖、酒精和颗粒粕的生产、销售等。该公司有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06年12月31日 | 2007年9月30日 | |
净资产 | 4,882.03 | 3,962.18 |
销售收入 | 2,157.13 | 44.64 |
净利润 | -586.29 | -919.86 |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此次股权转让事宜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07年12月24日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7年12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厅
(三)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四)会议议程:
审议公司转让子公司内蒙古华资雪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五)本次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7年12月17日(星期五)下午3:00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六)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代理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07年12月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3、登记地点: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5、公司联系地址: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14045
联系电话:(0472)6957548、6957240
传 真:(0472)4190473
联 系 人:张久利 刘秀云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7日
附:授权委托书及回执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
回执
截止2007年12月1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