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12月11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高建平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07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会议应到董事7人,亲自出席7人,委托他人出席0人,缺席0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免去蔺茂公司总裁职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总裁蔺茂不能正常履行总裁职责,同意免去其公司总裁职务。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免去高建平首席执行官,聘任高建平为公司总裁的议案》。会议同意免去高建平首席执行官职务,聘任高建平为公司总裁,公司不再设立首席执行官一职。
高建平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07年12月11日,高建平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任免高管事项发表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之独立董事对任免高管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高建平出任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经审阅高建平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高建平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高建平的提名程序合法、合规。
董事会关于免去蔺茂总裁职务的决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免去蔺茂公司总裁职务。
独立董事:白永秀 强力 武晓玲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