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鄂武商A租金纠纷有了仲裁结果。据鄂武商A今天刊登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当初通过临时会议形成的执行每天每平方米3.95元的租金约定有效,而鄂武商A股东大会要求执行的租金是每天每平方米8元。
鄂武商A今日公告称,公司于12月11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裁决武广公司2006年10月27日作出的《董事会临时会议纪要》有效,驳回了国际管理有限公司请求裁决的其他请求。据了解,武广公司是鄂武商和国际管理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在其股权结构中,鄂武商A持股51%,国际管理公司持股49%。
记者获悉,上述“会议纪要”的主要内容是就武广公司向鄂武商A租赁的武汉广场2006年至2015年的租金问题。按照“会议纪要”,新的租金是每年1.07亿元,或年租按含税主营业务收入计算。按照武广公司租赁的鄂武商A旗下解放大道688号物业地下1-2层停车场及地面1-8层裙楼商场进行经营(共计建筑面积约7.43万平方米)计算,1.07亿元年租金相当于每天每平方米3.95元。
仲裁结果使得2006年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鄂武商A租金纠纷再度受到关注,仲裁裁定的每天每平方米3.95元租价还不到鄂武商A2006年9月召开的股东大会要求的每天每平方米8元水平的一半。武广公司的上述“会议纪要”,正是在鄂武商A股东大会通过新租金后不久形成的。随后,鄂武商A原董事长王冬生闪电辞职。
今年2月15日,国际管理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月1日,上述申请被仲裁委员会受理。今年2月25日,国际管理公司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鄂武商A提出数项涉及5500万元的诉讼请求,包括判决鄂武商A立即停止其利用作为武广公司控权股东的优势地位侵害武广公司利益的几项行为。3月7日,国际管理公司又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鄂武商A派驻武广公司的王冬生等4名董事提出诉讼,请求判令上述4名董事立即停止侵害武广公司利益的行为,判令4名董事向武广公司赔偿300万元及相关费用。虽然湖北两级法院在3月份先后受理了国际管理公司的诉讼请求,但判决结果至今尚未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