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日前接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成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之间的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审理作出的的民事裁定书((2007)成民初字第840-2号)和民事判决书((2007)及成民初字第840号)。相应裁定及判决情况如下:
1、依法裁定:对本公司的财产在500万元内予以保全。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持有的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37.5%的股权已被予以保全处理。
2、依法判决:本公司向成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清偿债务405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支付违约金20.25万元,支付律师费7.29万元。
该次案件受理费43386元、保全费50000元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083 股票简称:*ST博信 编号:临2007-059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2007年12月4日发布公告,公司正在讨论非公开发行及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并与相关部门在沟通过程中,因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已于2007年12月4日起停牌。鉴于目前该重大事项条件尚不成熟,根据有关规定,特申请公司股票于2007年12月13日复牌。
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保证在两周之内不再就非公开发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商议、讨论。
特此公告。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