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7年12月11日在公司国际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和授权委托的董事11名,叶志平先生因事在外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副董事长马建武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若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内容:
1、关于修改《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改《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推荐韩东奇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陆景煃先生、陈功玉先生、黄本坚先生和谭文晖先生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关于制定《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六项内控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重新制定了《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审计部职责和运作规定》、《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重大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和《公司定期报告管理办法》等六项内控制度
5、关于调整2007年技改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新增炼铁系统环保大修项目。该项目主要由机械化运输的原料场环保改造、高炉工艺技术的提升及环保节能性改造、热电厂锅炉掺烧高炉煤气和整体系统环保除尘设施改造以及高炉煤气余压发电工程等四个部分组成。部分项目在今年开始实施,故在2007年原有的技改计划的基础上,追加投入2.98亿元。变更后,本年度公司技改计划总金额为3.55亿元。
该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项目竣工投产后,将减少3/4的汽车运输量,大大减少了散料对道路和周边环境的污染,主要污染点烟气SO2可以满足低于500mg/Nm3以及粉尘排放低于50mg/Nm3的环保标准。采用煤气余压的发电,余量供烧锅炉,二次能源的回收利用,水资源的循环利用,能源的充分利用将使生产工序能耗大大降低,在装备能力不变的前提下,采用了新的科学技术,优化了工艺结构,使高炉和烧结的技术水平可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达到了大幅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节能减排的目的,社会效益显著。
综合考虑产品价格,经营成本、产品产量和投资等因素的影响,初步估计该项目的投资回收期为6年左右(含建设期1年),总投资收益率约为17.27%。
6、关于召开2007年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受广州市重新划分行政区域的影响,公司注册地址由原“广州市芳村区白鹤洞”变更为:“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
除第4项和第7项议案外,其他均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第1、2、4项议案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韩东奇先生简历
韩东奇,男,1964年8月生,汉族,煤化工专业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历任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副厂长、工会主席、厂长、党总支书记,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党委书记等职。现任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证券简称:广钢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07-19
关于召开2007年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12月29日上午9:30
二、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科技大楼12楼国际会议厅
三、会议方式:现场召开、现场表决
四、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修改<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议案》;
3、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5、审议《关于调整2007年技改投资计划的议案》。
五、出席对象:
1、2007年12月 24 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
2、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法律顾问。
六、登记办法:
凡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登记;代理他人的凭股东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登记;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登记;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登记时间 : 2007年12月25日上午8:30—12:00。
登记地点:本公司科技大楼501室董事会工作部
联系人: 陈洁霞、欧盈盈
联系电话:020-81809182、81807637
传真:020-81809183
七、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需凭会议出席证进入会场;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凡参加股东大会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事先进行登记。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内容见下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
授 权 范 围 | 赞成 | 弃权 | 反对 |
1、关于修改《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关于修改《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3、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 |||
4、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 |||
5、关于调整2007年技改投资计划的议案 |
注:委托剪报、复印均有效。
证券简称:广钢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07-20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7年12月12日在科技大楼11楼会议室举行,应到会监事4人,实际出席的监事4人。会议由招汝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推荐何利民先生为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何利民先生简历
何利民,男,1963年12月生,汉族,会计专业研究生毕业,高级会计师、副教授。历任广东仲恺农学院经济管理系副主任、财务处副处长,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职。现任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