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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共谋便民成了损民累民
    2007年12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胡晓鹏
      ◎胡晓鹏

      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所副研究员 经济学博士

      提升中国银行业整体竞争力的呼吁近年间日渐高涨。说实话,央行稍早时候要求各商业银行实施通存通兑,就是一项本着提升银行业整体竞争力发展思路的举措。但令人遗憾的是,在执行这一举措时,各家商业银行却筑起了一道高收费标准的堤坝,使得原本是一项便民利民的举措,却招致了百姓的强烈不满。

      从道理上讲,银行为消费者提供一项增殖服务,消费者为此付出一定的费用,顺应市场经济等价交换的原则,是合理的。何以会引来如此强烈的反感和不满呢?笔者今天在本栏想作个简略分析。笔者认为,银行目前的收费界定存在三大问题:一,这是一个霸王条款,或者说,各家银行并不是真愿意开展此项业务,只是为了敷衍央行而已,费用标准缺乏科学性和透明性;二,作为一种金融产品,其价格的形成并没有遵从市场竞争原则,很有点多家银行“共谋”的意味;三,在收取费用之外还增加许多额外限制,便民成了累民。比如,办理跨行通存通兑,除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开户银行申请开通该业务并签订协议以外,客户在开通后将获得一个12位数的支付行号,以后到其他银行跨行通存通兑时,必须提供这一号码。你说这有多麻烦?

      国有银行长期以来形成的“国企病”真有点积重难返。前些日子,银行业务非常繁忙时,一些银行不是想办法尽快完善服务,而是别出心裁地推什么“付费免排队”,遭来舆论谴责。如今,高收费、多麻烦的跨行通存通兑又招致满城风雨。一味求大的国有银行是否该认真反思一下了呢?须知,以人为本,并不是事事都要付费,不付费且能够体现这个理念,那才是真正具有战略眼光、可持续发展眼光的市场经济不败者。

      在笔者看来,如果各家商业银行真的做到了合理化的通存通兑,那么,不同银行间服务资源、服务水平的互补性将促使消费者福利水平的快速提升,这将在宏观层面上有助于我国银行业整体竞争力的大幅度提高。因此,中央银行所提出的通存通兑要求实质是着眼于银行业的长期和可持续发展目标。但现在的问题却是,利益本位主义制约着商业银行间自主实施通存通兑业务。因为,在既有市场格局下,一旦通存通兑了,那么,营业网络点多、服务效率高的商业银行就会在资源共享的前提下,被竞争力不如自己的银行所“侵蚀”,最起码会造成一定客户数量的流失,这当然是它所不愿看到的。反过来,营业网络点少、服务效率不高的商业银行也不愿意通存通兑,因为在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它也不愿意和竞争力较强的银行“面对面”竞争,而资源共享就意味着自己要借用别人的资源,付出高额的费用会降低自己的收益,而不付高额费用,资源共享的美梦就难以成真。此时,最好的结果就是维持现状,更何况现在的小日子还过得下去。当然不能不提的是,现今的银行市场寡头竞争格局也大大制约了通存通兑业务的开展,因为,大凡实力较强的银行谁都不愿意落得个几败俱伤的结果。显然,在这些约束条件下,商业银行的策略是一方面开出高额费用标准,另一方面直接向客户索取,均衡的结果就是这项业务得不到市场的认可。

      解析了银行内心的小九九,我们似乎还需要澄清一种观点。曾有专业人士讲解说,开展通存通兑业务,从理论上讲,网点较少、单笔业务成本较高的银行应该制定较低的收费标准,这可以吸引更多的客户。这种想法无疑是基于中国银行业的全局来思考的。实际却很难行得通。试想,银行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客户资源的竞争上,那些网点多的银行如果制定高收费标准,或许可以为它带来一定的超额收益,但从长期来看,由此造成客户的流失却是对其致命的打击。因此,只要这项业务按照市场原则来实施,收费标准的竞争就不可避免,由此反观目前刚性的收费结构,结果只能是:各家银行在收费上形成共谋,其目的就是试图通过市场分割的方式实施卖方垄断。

      分析至此,可能有人要问:那么银行到底该不该收费以及该向谁收费呢?笔者的观点是:作为一种新型的增殖服务产品,收费是必要的,但不应该对消费者收费。原因有二:一是消费者是银行得以存续和发展的基础,是银行企业的“上帝”,为“上帝”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是银行的天职,也是竞争能力的体现;二是通存通兑的本质是银行之间资源、效率、能力的多层次共享,而这是单一银行再怎么通过自身努力也难以达到的,所以,银行应该成为付费主体。据笔者了解,国外跨行通存通兑主要是通过专业化组织或银行间的协议来实现的,由于银行之间网点设置的不均衡,跨行通存通兑造成的银行网点资源占用费用,由银行之间通过协议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