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股价异动而连续停牌八个交易日的四环生物,今日终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四环与剑桥科技研发治疗肝癌药物的合作作出了进一步的说明,该两家公司的合作仅为纯技术层面的研发合作,实质上对该公司影响不大。
公告对公司停牌的原因作出了说明。因公司于2007年11月30日公告后受到深交所关注,随后两个交易日股价达到异动,深交所要求公司就剑桥科技合作的背景、方式、合作方详细情况、合作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对公司的影响等方面作进一步披露。11月30日-12月12日公司三次收到关于深交所对关于合作事项的监管函件,要求公司限期核查并披露和复牌。
公告称,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四环与剑桥科技签订了保密协议,因此没有剑桥科技的书面授权,四环生物不得向外透露剑桥科技的详细情形,所以未能按深交所的要求进行披露,导致公司股票长期停牌。在停牌期间,公司由于董秘缺位等原因,未能作好投资者的沟通、解释工作,公司也为此向投资者致歉。
公告表示,目前两家公司仅为纯技术层面的研发合作。所谓纯技术层面的研发合作,实际上就是指公司11月19日公告的:剑桥科技计划在中国实施CSDS*IL2 的二期三期临床实验,并有意将CSDS*IL2 作为治疗肝癌的白介素2 舌下含片在中国注册。北京四环与剑桥科技签订协议共同合作进行接下来的临床实验,剑桥科技提供临床实验的技术和经费;北京四环帮助剑桥科技进行中国注册,并为剑桥科技提供临床实验的原料药及制剂生产用的特殊微封装车间,共同开发国内和国际市场。
公告还表示,剑桥科技研发该药品能否成功取得药证并成功生产产品上市,均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从药品研发到药品上市,最后产生收益,预计也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必须待研发成功、药品成功生产上市后,北京四环与剑桥科技设立合资公司,北京四环参与生产经营并分享收益时,才会对四环生物有实质性影响。
公告还提醒说,该公司已于2007年11月1日公布2007年全年财务预亏1亿元左右。
公告披露了剑桥科技的注册时间、股东、主营业务等情况。但对剑桥科技的注册资本及其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状况依然语焉不详。不过,公告称,由于剑桥科技目前正处于研发阶段,因此还没有产生主营收入和利润。
公告称,关于今后产业化以后的合作条款,双方也未做实质性的协商。此外,合作设立合资公司的具体条款尚未涉及,必须待研发成功后才设立合资公司。
对于剑桥生物用于合作的CSDS*IL2专利技术,目前尚在进行专利申请中。由剑桥科技常务董事Tom Ko向澳大利亚专利局提出了专利的申请,专利申请号为200790133。现正依据国际惯例及日程正在办理向剑桥科技转让的事宜。专利申请时间为2007年3月份,并将于2008年3月进入PCT国际实施阶段。一般专利从申请到得到专利正式文号需一年左右的时间。 CSDS*IL2技术如需要在中国生产,还需向中国再申请专利,但有PCT规定的30个月的优先权。
公告还称,白介素2舌下含片临床实验需经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实施,按一般抗癌药的进度,预计到产品正式投产至少需两年时间,所以协议的履行对该公司当前会计年度不产生影响;若按计划两年后正式投产并成功上市,产生的利润将通过控股子公司北京四环财务数据合并至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中,为上市公司带来长远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