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开会时间:2007年12月17日上午9:30
开会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石祥路208号本公司六楼会议室。
开会方式:现场开会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增资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7年12月1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天马股份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 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法人股股东代表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股票帐户、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12月13日、1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00-3: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石祥路208号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马全法 濮卫锋
联系电话:0571-88026015
传 真:0571-88029872
邮政编码:310015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和回执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增资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 |||
2 |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3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回 执
截至2007年12月10日交易结束后,我公司(个人)持有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号: 持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股东签名:
2007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2、授权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