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2月13日下午13时在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黄姑山路4号)三楼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44,425,76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0.4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向东先生主持,大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钟晓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44,425,766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士兰明芯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额度调整为2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244,425,766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为本次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