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2月13日发布的《鹏华基金公司关于召开普润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及《鹏华基金公司关于召开普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中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方案说明书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承诺对于在普润基金及普华基金退市前持有普润基金或普华基金的投资者,自鹏华治理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之日起,若持有普润基金或普华基金基金份额满半年,则在其原持有的普润基金或普华基金基金份额基础上按0.5%的比例提供基金份额奖励。
一、份额奖励事项提示
1、奖励对象:限于原普润基金及原普华基金转型前持有普润基金或普华基金份额,并自合并转型为鹏华治理基金后开放日常申购之日(即2007年6月20日)起,持有上述部分基金份额满半年的持有人(以下简称“原普润基金及原普华基金份额持有人”)。
2、奖励安排
(1)鹏华治理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之日起半年期限届满日(即2007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原普润基金及原普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鹏华治理基金份额数量,按0.5%的比例增加其基金份额数量(按四舍五入保留至整数位),同时扣减基金管理人持有的鹏华治理基金份额。
(2)份额奖励计算的基数为截止2007年12月20日持有由原普润基金或原普华基金份额转型而来的本基金初始份额(包括原普润基金及原普华基金因折算为鹏华治理基金而增加的份额)。
(3)为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持有期满的份额计算方法采用后进先出法,即投资者在此期间赎回的基金份额优先冲抵在赎回时间点之前申购的鹏华治理基金份额。
3、奖励份额计算公式为:奖励份额 =E× 0.5 %
该公式中的E表示按本提示公告确定的奖励对象截止奖励登记日(2007年12月20日)持有的应受奖励份额基数。
4、奖励份额的支付方式:奖励登记日(2007年12月20日)后的五至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奖励的份额直接加入投资者的帐户中(若投资者在奖励的份额到帐前进行了销户,则无法将奖励的份额加入到投资者的帐户中)。
二、重要提示
1、为了便于统计奖励登记日(2007年12月20日)登记在册的投资者的奖励份额,2007年12月18日至2007年12月20日暂停办理鹏华治理基金的跨市场转托管业务,请投资者尽早做好业务安排。
2、请投资者特别注意在奖励登记日(2007年12月20日)后的五至十五个工作日内及/或未查询到应奖励的基金份额前,切勿办理基金账户的销户手续。
3、持有原普润基金未办理确权的投资者自动获得奖励份额。
三、查询方式
投资者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事宜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