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918 耀皮B股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2月14日在公司总部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2名,代表股份数为496,921,8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96%,其中B股股东及股东代表6名,代表股份数为23,992,062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董事长龙万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赞成496,919,2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其中B股为23,992,062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其中B股为0股;弃权2,5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其中B股为0股。
2、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496,919,2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其中B股为23,992,062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B股为0股;弃权2,5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其中B股为0股。
3、审议通过《关于济阳路100号地块搬迁补偿补充的议案》;
赞成496,919,2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其中B股为23,992,062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B股为0股;弃权2,5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其中B股为0股。
4、审议通过《关于济阳路88号地块搬迁补偿的议案》;
赞成496,919,2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其中B股为23,992,062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B股为0股;弃权2,5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其中B股为0股。
5、审议通过《关于与皮尔金顿签署技术转让协议的议案》;
赞成354,960,2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其中B股为30,150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B股为0股;弃权2,5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其中B股为0股。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孙志祥、卞栋梁等两位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