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窑煤矿矿主王东海落网
2007年12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山西“12·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责任人、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新窑煤矿)矿主王东海,已于15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此外,洪洞县检察院已对洪洞“12·5”煤矿特别重大瓦斯爆炸案件的1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调查,驻矿安监员范保英、刘庭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批准逮捕。包矿安监员马海强虽多次下坑检查,但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批准逮捕。洪洞县安监局左木南安监站站长宋跃鹏对该矿越界开采未及时发现,对派驻人员管理不严,导致事故发生时未及时上报,贻误抢救时机,致使事故伤亡人数增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批准逮捕。临汾市煤矿安全监察大队洪洞中队工作人员郝和平,对已发现的该矿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批准逮捕。
同时,孔慧平(负责该矿全面工作)、高建民(矿长)、秦三顺(副矿长)、任天会(技术员)、王俊杰(总工程师)、乔乡成(9#井煤层安监员)等6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赵建基涉嫌窝藏罪被批准逮捕。郑俊强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罪被批准逮捕。
13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