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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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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新股发行采取:
    市值配售+资金摇号
    物业税开征还面临着诸多棘手难题
    “并非针对股市”与15万美元一股的股票
    储蓄回流能持续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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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新股发行采取:市值配售+资金摇号
    2007年12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何维达 靳沛磊
      ⊙何维达 靳沛磊

      

      现行的新股发行制度有三大弊端:一是有利于形成机构投资者对新股发行的严重垄断,广大散户由于实力有限,很难从中分到一杯羹,严重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是促使大量资金都向一级市场集中,持续下去可能危及二级市场乃至整个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三是助长了流动性资金泛滥。由于积极参与新股发行利益多多,使得大量机构通过各种途径获得巨额资金进入一级市场,这其中当然包括一些变相的不合法途径。改革现行的新股发行制度势在必行。

      关于改革现行的新股发行制度,目前主要有三种意见:一是恢复市值配售;二是效法香港的“人手千股”;三是变资金摇号为账户摇号。这三种方法各有利弊。市值配售比较照顾老股民,但把空仓者以及股市新手却排除在外,在熊市时实行市值配售有利于重振市场人气,促进股票的发售,但在当前的牛市,市场最不缺人气和资金,如果完全只按市值进行配售,机构仍能依靠巨大的市值在申购新股中占有绝对优势,“资金为王”的情况将会继续盛行,因此,为了更好地体现“三公原则”,在实行市值配售的同时,还须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配合此制度才能使之更加可行;香港的“人手千股”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当前内地的情况下可能行不通,主要是由于技术上的问题;至于很多人提倡的变资金摇号为账户摇号,看似按照这样操作,会增加新股申购的公平性,实际上则不然,在不用动用大量资金的前提下,机构有办法搞到大量账号,这样同样会助长投机。

      笔者提出一个新的思路,即新股发行可采取“市值配售+资金摇号”。它的原理是这样的,新股发行时,先将新股发行量的绝大部分预留下来(比如发行20000万股,预留16000万股) 作为市值配售,由于大量的资金涌向一级市场申购新股,所以对每个账户都按其拥有的市值进行配售是不切实际的,没有这么多的股票可供配售,我们可以在这个环节中引入摇号机制,只有在你的资金账号中签的情况下,你才有资格按市值进行配售,但配售数量也需设置上限,上限不能太高,10手为宜,以此来避免重蹈“资金为王”的覆辙。剩下的一部分则通过资金摇号进行申购,以此来照顾空仓者以及新股民,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二者必须同时进行,如果某个账号参与了市值配售,那么他就无权参与资金摇号,或者其参与了资金摇号,那么他就会被市值配售排除在外。

      新股发行采取“市值配售+资金摇号”非常有必要,它有五大好处:第一,逐步消除新股发行的严重垄断,避免利益向少数集团和个人一边倒,有利于维护“三公”原则,也有利于照顾大多数。第二,有利于避免短线炒作,鼓励长期投资。股市的长期健康发展离不开长期投资者。新股发行采取“市值配售+摇号”可以适当照顾这些人的利益,增强其长期投资的信心。第三,新股发行采取“市值配售+摇号”不仅照顾了新老股民,还可以减少暗箱操作。因为市值配售做不了假,并且新股较小的份额通过资金摇号进行申购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机构炒作的筹码。第四,有利于减少流动性资金泛滥。由于一级市场的利润和机会减少,这样无疑增加了机构和个人在一级市场炒作的成本,因此可能会适当减少流动性资金对一级市场的冲击。第五,有利于减少二级市场由于资金不足而导致的“严重失血”。最近,大量资金滞留在一级市场,造成二级市场资金严重不足。采取“市值配售+资金摇号”,可以减少机构在一级市场的获利机会,这样会使其一部分资金流入二级市场,取到“输血”或“补血”的功效。

      (作者单位: 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