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配股发行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或“中国卫星” )2007年6月13日召开的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7年第170次会议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60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2007年12月19日(股权登记日,T日)中国卫星总股本227,404,8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68,221,44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可配售34,792,934股,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可配售33,428,506股。本次发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有限售条件的股份采取网下定价发行的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配股价格为刊登发行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算术平均数的50.43%,具体配股价格为18.19元/股。
4、本次配股向截止2007年12月19日(T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中国卫星全体股东配售。
5、本次发行结果将于2007年12月28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告。
6、如本次发行失败,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07年12月18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中国卫星《配股说明书摘要》。
本次发行的有关资料亦刊载于下列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意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中国卫星 | 指 |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证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本次配股 | 指 | 指发行人根据《配股说明书》,按照10:3的比例配股的行为 |
人民币普通股 | 指 |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内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买卖之股票 |
股权登记日/T日 | 指 | 2007年12月19日 |
全体股东 | 指 | 股权登记日上证所收市后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中国卫星股东 |
配股对象 | 指 | 具有配股资格并参加配股认购的中国卫星股东 |
精确算法 | 指 | 股东认购配股,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数量加总与可配售总量一致。 |
日 | 指 | 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以2007年12月19日(股权登记日,T日)中国卫星总股本227,404,8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68,221,44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可配售34,792,934股,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可配售33,428,506股。
4、中国卫星控制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根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出具的承诺函,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已承诺全额现金认购其可配股数,并承诺自本次配股完成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刊登发行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算术平均数的50.43%,具体配股价格为18.19元/股。
6、发行对象:
(1)网下发售对象:
原有限售条件股股东:指截止 2007 年12 月19 日(T 日)下午上证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股东;
(2)网上发售对象:
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指截止 2007 年12 月19日(T 日)下午上证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股东。
7、发行方式:无限售条件的股份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有限售条件的股份采取网下定价发行。网上发行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8、承销方式:代销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以下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如下:
交易日 | 日期 | 配股安排 | 停牌安排 |
T-1 | 2007年12月18日 | 刊登配股说明书、发行公告 | 上午9:30-10:30停牌 |
T | 2007年12月19日 | 股权登记日 | 正常交易 |
T+1--T+5 | 2007年12月20日至2007年12月26日 |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 | 全天停牌 |
T+6 | 2007年12月27日 | 获取保荐人清算数据,网下验资,确定老股东认配比例;发行成功,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 全天停牌 |
T+7 | 2007年12月28日 | 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 正常交易 |
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07年12月20日 (T+1日)起至2007年12月26日(T+5日)的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缴款地点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账户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在主承销商处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3、缴款方法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时,填写:“卫星配股”卖出单(请投资者根据所在营业部的要求填写),代码“700118”,配股价18.19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请投资者仔细察看“卫星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可配数量限额。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认购配股,填写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配股价18.19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3),并四舍五入取整数。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配股认购资金请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下述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请务必注明认购对象的名称和“中国卫星配股认购资金”字样):
户 名 |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开户行 | 工商银行北京北新桥支行 |
账 号 | 0200004319027308876 |
同城交换号 | 010200434 |
联行行号(人民银行支付系统行号) | 102100000431 |
联行行号(工商银行资金汇划系统行号) | 20100039 |
开户行咨询电话: | 010-64044604 |
参与网下认购的配股对象必须在2007年12月26日(T+5日)15:00前划出认购资金,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网下认购表、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认购对象和名称和“中国卫星配股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必须确保认购资金于2007年12月26日(T+5)17:00之前到达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的认购为无效申购。敬请网下配股对象注意资金划转过程的在途时间。
网下配股对象汇出认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认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
三、验资与律师见证
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于2007年12月27日(T+6日)对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网下申购款的到帐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网下配股缴款的验资报告。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四、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中国卫星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7年12月28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度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包括全体股东认购情况、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履行承诺情况、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量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发行成功,则中国卫星股票将于2007年12月28日(T+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70%的,本次发行失败,则中国卫星股票于2007年12月28日(T+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发行失败,根据投资者指定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配股对象,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07年12月28日(T+7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07年12月27日(T+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
五、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收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六、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配股完成后,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配售得到的股票自配股上市之日起即可在上证所上市流通;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配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与上证所协商后确定。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刊登《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配股股份上市及股本变动公告》后由上证所安排确定,届时将另行公告。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 |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12楼 |
法定代表人: | 袁家军 |
联系人: | 万银娟、杜政修 |
电话: | 010-68197793 |
传真: | 010-68197777 |
2、主承销商: |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10楼 |
法定代表人: | 张佑君 |
保荐代表人: | 相晖、刘连杰 |
联系人: | 林煊、王琴、郭瑛英、杨继萍 |
电话: | 010-85130998,85130651 |
传真: | 010-85130542 |
特此公告。
表一 中国东方红卫星配股网下申购表
(公司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东行使配股申购)
本表一经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即构成申购者发出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申购专用传真:010—85130542 咨询电话:010—85130998、010—85130651 | |||||
单位全称 | |||||
股票帐户名称(上海) | |||||
股票帐户号码(上海) | 托管席位号 | ||||
与以上股票帐户号码(上海)相对应的营业执照注册号 | |||||
经办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手 机 | 传 真 | ||||
身份证号 | |||||
退款银行信息(户名须为投资者自有资金帐户户名,退款银行信息[包括开户行、帐号及户名]应与申购资金汇款帐户一致) | |||||
汇入行全称 | |||||
资金帐号 | |||||
收款人全称 | |||||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号 | |||||
联行行号 | |||||
汇入行地点 | 省 市 县 | ||||
股权登记日持股数 | 大写: 股 | 小写: 股 | |||
可认配股数 | 大写: 股 | 小写: 股 | |||
申购股数 | 大写: 股 | 小写: 股 | |||
申购金额 | 大写: 元 | 小写: 元 | |||
(单位盖章/个人印章) 2007 年 月 日 |
发行人: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