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
进行利息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07年12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了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利息补偿等事宜。
2007年12月1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有关本控股子公司南京宽频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南京能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及出售南京雨花1、3、5号楼房产决议。上述有关内容请详见2007年12月14日的《上海证券报》。会后公司董事会就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以等额资金或资产回购南京雨花1、3、5号楼房产事宜,与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并达成和草签了协议。即由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补偿利息563万元,并于2008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上述利息补偿的计算原则为:以仲裁书和上海科技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日为起息日,以上海科技帐面收到转让款为止,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平均年利率6%。协议还商定,由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并确保中茂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在12月31日前支付不少于50%的转让款。
2007年12月17日,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与会董事顾志敏、蔡宪成、倪敬东三位先生一致同意,予以通过。鉴于上述行为为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杨修福、李怀利、肖义南三位先生予以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 600608 股票简称: *ST沪科 编号: 临2007-109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公司200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请求增加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报告。报告要求在公司200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利息补偿的提案。
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该公司持有本公司2801万股限售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同意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增加临时提案的要求(请见临2007-108公告)。现公司200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有以下三项:
1、审议收购南京能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2、审议向中茂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出售南京雨花1、3、5号楼房产的议案;
3、审议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利息补偿的议案。
会议时间:2007年12月29日(星期六)下午1:30不变。
特此公告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