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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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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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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07年12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07-043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鑫农业”)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2月18日上午8时30分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7年12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名,代表股份226,284,99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51.60%;其中自然人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名,代表股份119,49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03%。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李维昌先生主持,公司9名董事、3名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张巍律师、许小梅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第三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26,284,9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大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2、审议通过了《第三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26,284,9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大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独立董事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按累计投票制进行审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李维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26,284,9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2)选举李怀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26,284,9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3)选举杨文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26,260,9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4)选举王金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26,260,9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5)选举郭妨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26,256,9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6)选举陈英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26,256,9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7)选举刘淑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26,256,9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8)选举何小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26,256,9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9)选举龙翼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26,284,9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审议结果:选举李维昌先生、李怀民先生、杨文科先生、王金明先生、郭妨军先生、陈英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刘淑敏女士、何小锋先生和龙翼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4、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独立董事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按累计投票制进行审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李宝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26,284,9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2)选举张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26,256,9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审议结果:选举李宝玉先生、张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监事潘永杰先生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由于公司发展需要,需对原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配制酒、蒸馏酒、发酵酒制造与销售;粮食收购;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与销售(含动物油质的提炼精制);道路货物运输;花卉、园艺作物种植、加工与销售。”九项经营项目。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是:“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花卉、园艺作物、水果种植、加工与销售;畜禽养殖;肉类、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与销售(含动物油质的提炼精制);种畜产品、农作物种子、蔬菜种子繁育与销售;白酒、配制酒、蒸馏酒、发酵酒、速冻食品制造与销售;粮食收购;淡水养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咨询;道路货物运输、物流综合业务;销售定型包装食品、粮食、食用油、酒、饮料、百货、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饲料、种苗、农药、化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以下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水产品、豆制品、蛋品加工与销售;米面制品、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糕点、面包、调味品制造与销售。” (增加内容以工商局核准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并依据修订后的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有关制度中的相应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票226,284,9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张巍律师、许小梅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如下法律见证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18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07-044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李维昌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李维昌先生的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李维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李维昌先生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李怀民先生、杨文科先生、王金明先生、张海泉先生、王海峰先生和田建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李维昌先生的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田建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李维昌先生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王金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经董事长李维昌先生的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康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具体人员设置、表决结果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组成人员:何小锋先生、刘淑敏女士、郭妨军先生

      主任委员:何小锋先生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组成人员:刘淑敏女士、何小锋先生、王金明先生

      主任委员:刘淑敏女士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3)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组成人员:李维昌先生、刘淑敏女士、何小锋先生、龙翼飞先生、李怀民先生、杨文科先生、王金明先生

      主任委员:李维昌先生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组成人员:刘淑敏女士、王金明先生、何小锋先生

      主任委员:刘淑敏女士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18日

      附:聘任人员简历

      李维昌先生:男,54岁,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75年参加工作,历任顺义区马坡供销社副主任、顺义宏顺商场经理、板桥乡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副总经理;顺义区供销社副主任、副书记;顺义区供销社主任、党委书记;北京隆华集团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李怀民先生:男,46岁,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79年参加工作,从事酿酒工作多年,先后任牛栏山酒厂评酒员、车间主任、技术副厂长,现任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经理。

      杨文科先生:男,44岁,研究生学历,高级畜牧师。1980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北京市畜牧局、顺义区畜牧局工作。历任顺义区山子坟畜牧场场长,北京小店畜禽良种场场长,北京鲲鹏食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鹏程食品分公司经理。

      王金明先生:男,44岁,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1980年参加工作,先后任顺义区副食品公司团委副书记、财计部副主任;北京鲲鹏食品集团公司财计部副主任、主任。现任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田建国先生:男,47岁,研究生学历,政工师,中共党员。历任教师、顺义区粮食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任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海泉先生:男,48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农艺师。历任北京市顺义区基本建设委员会园林科科长,北京市顺义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副镇长,现任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海峰先生:男,54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助理研究员。历任北京天创新技术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顺鑫牵手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康涛先生:男,32岁,研究生学历。1997年在北京市顺义区粮油贸易公司参加工作。现在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工作。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07-045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李宝玉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