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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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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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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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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年12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07-058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2月18日上午10:00在浙江象山西周华翔山庄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4名,持有(代理)股份91,270,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与一汽集团等发起设立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270,0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徐军律师、顾海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