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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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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贝卡获发制品国标制修订权
    2007年12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周帆
      ⊙本报记者 周帆

      

      记者从瑞贝卡获悉,日前,国家标准委发布了关于2007年第四期国家标准修订计划的公告(国标委计[2007]85号),公告中正式确定,瑞贝卡公司获得发制品5项国家标准的制修订权。

      瑞贝卡公司获得制修订权的5项发制品国家标准分别是《发制品术语》、《发制品人发工艺发条》、《发制品人造色发工艺发条》、《发制品假发头套头饰》、《发制品教习头》。据公司高管介绍,公司获得国家标准的制修订权,标志着瑞贝卡公司在标准化管理方面走在了我国发制品行业的最前列,也占据了行业发展的制高点。